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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無悔意?女毒蟲拒檢逃逸、撞死前所長 不認罪稱「他硬要找我麻煩」

    2026-02-10 21:01 / 作者 陳怡穎
    陳姓女子(右圖,取自記者爆料網)躲避警察攔檢,拖行警所長劉宗鑫500公尺後,故意撞擊捷運工程護欄,導致劉宗鑫慘死。取自記者爆料網/ChuDong
    2024年9月底,新北市土城警分局清水派出所前所長劉宗鑫臨檢時,女毒犯嫌陳嘉瑩拒檢逃逸,衝撞劉宗鑫並拖行300公尺,最後撞上護欄,經送醫搶救仍因傷重不治。全案由新北地方法院採國民法官審理。全案由新北地方法院採國民法官審理,檢方依殺人等罪嫌起訴陳女。

    案件自本月6日起連續多日開庭,昨(2/9)日庭審時,陳嘉瑩否認自己有殺人犯意,辯稱她並非故意衝撞劉宗鑫,也無意造成對方死亡,是因為劉員當時拉住她的衣袖影響開車,她誤以為只要開車、對方就會放手,沒想到釀成憾事。

    10日進入第3天庭審時,檢方提出陳嘉瑩在看守所期間的信件內容及與所方人員的對話紀錄,指出陳女曾寫下「我很無奈,但死者不是我的親人,我也很難感到難過」等語,以及她在看守所內曾向其他人強調「他不是我的親人,我其實並沒有感到難過」,質疑陳女對於一名基層警官殉職的事實態度冷漠,根本展現應有的悔悟。

    除此之外,檢方也提出陳嘉瑩手機內的大量對話紀錄,指出她疑似長期涉入毒品交易。檢方認為相關證據有助於呈現陳女案發時的心理狀態與行為動機,並非另行追訴毒品罪責,而是作為量刑參考。對此,辯護律師當庭反駁,認為檢方展示毒品相關對話,恐有誘導國民法官之虞,並強調本案起訴罪名為殺人罪,而非毒品案件,相關內容恐使被告「罪加一等」,影響審判公正性。

    庭審中,檢方也傳喚劉宗鑫曾任職時的羅姓部屬出庭作證。羅員證稱,劉宗鑫工作態度認真,長期把派出所視為第二個家,不僅常駐所內鮮少返家,還經常親自帶隊巡邏,以身作則,帶領同仁共同執勤,被視為土城警分局旗下最精實的所長之一。

    羅員也轉述,劉宗鑫生前曾提及「清水是最後一站」,透露有意轉任內勤工作,未料卻在基層服務的最後階段遭遇死劫。檢方指出,劉員的辭世不僅是一條生命的殞落,更重創基層警察體系的精神與士氣。

    檢方另指出,案後另外,家屬曾詢問陳嘉瑩「你知道你撞死人嗎」,她卻回「因為他(劉宗鑫)硬要找我麻煩,不想被冤枉」,檢方認為相關言詞顯示其缺乏對被害者及家屬的同理心,請求法官依法從重量刑。

    對此,陳嘉瑩則辯稱,她在看守所內有服用情緒穩定藥物,才會表現出情緒冷淡,並非刻意冷血。她表示並非沒有想過道歉,而是因擔心對方家屬情緒激動,才未敢當面致歉。

    劉宗鑫父親則在庭上表示,無法原諒被告行為,並請求法院對陳嘉瑩處以最嚴重刑責。全案國民法官審理期程至本月11日,法院預計明日進行最終評議並宣判刑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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