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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大才子「被丟包」台64線遭輾斃! 無良司機被訴遺棄致死「最重判無期」

    2026-02-13 13:36 / 作者 呂志明
    涉嫌丟包溫姓役男致死,林姓司機遭電子監控。讀者提供
    今年1月發生的台64線快速道路驚悚丟包命案,新北地檢署今(13)日偵查終結。檢方認定,林姓多元計程車司機涉嫌在快速道路上將無自救能力的温姓乘客趕下車,導致他遭後方4車連續輾斃,其行為已構成《刑法》「遺棄致死罪」,今天偵結起訴,全案將由國民法官參與審理。遺棄致死罪的刑度門檻為7年起跳,最重可處無期徒刑。

    根據檢方調查,現年25歲、政大畢業並於鐵路警察局服替代役的温姓男子,於今年1月25日凌晨透過 Bolt 叫車平台搭乘林宇浚駕駛的車輛前往板橋。

    凌晨2時19分許,林男行經台64線西向27.5公里處時,明知温男因故倒臥後座、已無自救能力,卻沒有將他載往安全處所,反而停靠在快速道路隔音牆旁,強制命令溫男下車。林男在目睹溫男下車並倒臥於車尾道路後,逕自駕車離去,短短不到10分鐘,溫男陸續遭後方4名車輛輾過,頭顱破裂全身骨折,當場慘死。

    檢方指出,林男身為職業運將,依契約對乘客負有保護義務,卻在高度危險的快速道路環境將人棄置。檢方依《刑法》第294條第2項後段規定,將他依「遺棄致死罪」起訴,該罪法定刑為7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重可判無期徒刑。

    25歲溫姓替代役遭多元計程車司機丟包在台64線上遭輾斃,其他路過車輛的行車紀錄器畫面曝光。翻攝自Threads


    針對本案,檢方曾兩度傳喚林男,並因其涉嫌重大,先前已要求加保15萬元,並實施電子監控,要求其每日自拍回傳監控中心以防止逃亡。

    檢方指出,本案涉及故意犯罪致人於死,符合《國民法官法》審理範疇。對於外界關心死者生前是否有踢踹車門等衝突細節,檢方表示,為避免影響國民法官未來判斷,目前不便說明細節;但起訴書類顯示,檢方並未認定司機有「強拖」死者下車的物理動作。

    至於涉嫌輾過溫男的陳、邱、簡、魏等4名駕駛,檢方目前另案依過失致死罪嫌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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