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洲豬瘟病毒藉郵包途徑傳播之風險高,為防範非洲豬瘟藉郵包傳入台灣,中央災害應變中心18日宣布,農委會公告自20日開始,凡從疫區寄豬肉產品來台灣,首次查獲輸入者,將處20萬元罰鍰,第二次將處100萬元,籲請民眾提醒國外親友不要郵寄豬肉產品至台灣,以免受罰。
非洲豬瘟中央災害應變中心18日召開會議,表示國際郵包寄送豬肉製品入境,傳入非洲豬瘟之風險極高,現行被查獲後會將郵包密封退運,並宣導收件人勿再自國外郵寄豬肉產品至台灣,不過近年仍屢次發現該等郵包意圖闖關入境。
應變中心表示,2021年9月至2022年4月,關務署查獲國際郵包違規輸入肉類製品等動物產品計569件、542.67公斤,來源以中國大陸(含港澳)最多,其次為泰國、越南、菲律賓,尤其在今年初陸續查獲來自泰國郵包豬肉製品檢驗出非洲豬瘟病毒核酸陽性案件,顯示有加強管制之必要。
為嚇阻相同事件再發生,應變中心指出,自20日起凡是查獲來自發生非洲猪瘟國家(地區)夾帶豬肉產品之國際郵包,經調查訪談其收件人確屬該國際郵包之輸入人,第一次被查獲將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處新台幣20萬元罰鍰,第二次(含以上)被查獲者處100萬元。
不過,根據農委會的公告,其但書中提及,「收件人非輸入人或其首次輸入非故意者,不予處罰」。換言之,若親友寄送包裹中,有夾帶具有非洲豬瘟的肉品,但收件人不知情的話,第一次並不會開罰。
為保護台灣豬隻,減少非洲豬瘟病毒進入養豬場,行政院長蘇貞昌去年9月曾宣布,養豬場全面暫停使用廚餘,所有廚餘停止運入養豬場。對此,應變中心也表示,會持續依據疫病風險狀況及科學評估結果,考量產業、防疫及環保等多元面向,進行廚餘養豬管理強度之調整,並將搭配相關配套措施推動。
應變中心呼籲,豬肉產品及其他動物產品依法均不得以郵遞寄送輸入,請民眾務必告知海外親友或寄件人,勿郵遞寄送豬肉產品等檢疫物回國,以免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