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VBS電視台今年5月間傳出3名女主播聯合霸凌1名女主播,電視台否認此事,但該台主播張靖玲卻因故被拔掉主播位子還調職,事後更被記9大過解雇。張不服解雇向士林地院提告請求回復職務,法院今天開庭時力勸雙方調解,強調若進入訴訟程序將傳訊女主播到庭,恐衍生更大波瀾。
TVBS的宮鬥劇在業界沸沸揚揚,傳出3名女主播為了爭奪黃金時段的播報機會,不惜剪破一名女主播的衣服、圍巾,甚至還對她的衣服和辦公桌潑不明液體。受害者為了自保,只好裝設隱藏式攝影機,結果拍下關鍵畫面,而其他女同事在察覺異狀後報案,讓此事曝光。
48歲的張靖玲從2005年9月起在TVBS擔任生活記者,2011年11月起開始擔任主播,前後長達10年,月領6萬6千多元。但今年5月她就遭公司調職為資深文字記者,她因此聲請勞資爭議調解,但調解破局。今年8月公司以「職場不法侵害事由」等理由記她1支大過,而她從5月1日到17日向公司請假,公司卻記她曠職。
其後一直到9月13日間,她雖然打卡上班,但向公司反映要求提供主播職務卻沒有獲得回應,公司反倒認為她沒提供資深文字記者的勞務工作,記她9大過後,今年9月13日將她解雇。
張靖玲的律師在法庭上指出,原告願意調解,希望此事落幕;但TVBS訴訟代理人表示,已依法給予4個月時間和9次改善機會。勞動法庭聘請的勞動諮詢委員強調,這次是懲戒性調動,資方有必要充分說明理由並舉出具體事證,讓當事人了解,另有諮詢委員表示,TVBS有做調查報告但未對外揭露,已算有善意。
法官表示,若進入法院調查程序勢必要釐清霸凌事件,將傳訊相關主播說明,並將事實揭露在判決書上,容易引起社會關注。法官力勸訴訟雙方先循法院程序調解,由於原告願意調解,希望TVBS訴訟代理人也能代為詢問公司意見。
TVBS當初針對這起事件曾表示,沒有所謂主播霸凌案,「部分主播之間確曾有過小糾紛,但已處理。」而張靖玲庭訊後不願多談,僅向媒體哽咽表示自己的意思遭到抹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