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ND控制晶片大廠群聯電子(8299)2016年8月爆出財報不實案,事後遭檢方追訴,引起媒體廣泛報導,投保中心2019年10月底對群聯董事長潘建成提出「解任董事」訴訟。投保中心一審被法官認定未依規定在知悉2年內提告,打輸官司,二審續槓群聯,今天也因為同樣理由被高院判決敗訴。
根據《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規定,訴請法院裁判解任(董事)權,「自保護機構知有解任事由時起,2年間不行使,或自解任事由發生時起,經過10年而消滅。」
一審認為,群聯2016年爆發財報案遭搜索,群聯主動開記者會說明及發布重訊告知,且檢方隔年9月1日曾發布偵結新聞稿(事後遭高檢署發回後另行起訴),案件發生和偵辦過程中,媒體都有大篇幅報導,投保中心不可能不知情,因此,直到2019年10月25日才提起解任訴訟,明確超過兩年的「除斥期」,據此判投保中心敗訴。高院今天出爐的判決理由也支持地院見解。
不過,潘建成早在去年11月18日就主動辭去群聯董事及董事長職務,改由董事顏暐駩擔任董座,潘建成接任執行長。因此,投保中心今年3月敗訴後,外界多認為潘已辭董事,上訴實益不大,但投保中心仍主張,潘建成在那段期間身為公司董事及董事長,有依法解任的事由,堅持打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