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地檢署偵辦福建庫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在台私設研發中心,昨(2日)兵分5路搜索、約談該公司在台林姓產品總監、羅姓執行長等9人,查扣員工僱用合約書、保密合約書、錄取通知、員工名冊、手機及筆電等證據,訊後依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分別諭令林男20萬元、羅男5萬元交保。
新北地檢表示,虛擬貨幣挖礦機大廠中企北京比特大陸科技有限公司投入發展AI人工智慧晶片,未經政府許可在台私設研發中心,108至110年間砸下重金新台幣13億元,挖角國內半導體大廠研發人才,涉嫌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案,於111年3月 9日經新北地檢指揮新北市調查處偵辦。
檢調後續查出,北京比特大陸科技是由子公司福建庫克公司在台私設研發中心,由該公司羅姓執行長、林姓產品總監非法以中資在台成立人頭公司,並拉攏前任職台灣科技公司之舊屬組成挖角團隊,分別以原年薪2倍以上之高薪,挖角台達電、鴻海等科技公司之研發人才,並同時於人力銀行公開徵才,2年間花費新台幣約1.5億元,前後挖角50名高階工程師,研發3D人臉辨識技術,並已在台銷售產品予知名健身業者,嚴重威脅台灣高科技產業發展。
新北地檢指出,檢察官訊問完畢後,認被告林男、羅男及羅男配偶郭女涉嫌共同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40條之1「非經主管機關許可,在台從事業務活動罪,應依同法第93條之2第1項規定論處」,犯罪嫌疑重大,惟尚無羈押之必要,被告林男、羅男各交保20萬元及5萬元,郭女則請回。
新北地檢表示,針對中國營利事業未依規定在台設立公司及從事業務活動,並積極以高薪誘惑挖角台灣高科技人才,已經成為我國經濟政策重要議題,檢察署與法務部調查局將加強偵辦此類案件,確保高科技產業發展,維持產業競爭優勢,鞏固國家經濟命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