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檢署調查前行政院發言人陳宗彥疑性招待是否遭「吃案」,另爆出承辦檢察官林仲斌涉違法監聽遭判緩刑,司法內鬥洩密傳聞不斷。專案小組17日向台南地檢調卷初步研判偵辦過程無違失,今天再向法院調閱酒店業者「豆哥」王孝瑋涉妨害風化案及違法監聽自訴案卷證,專案小組也已展開約詢,時任檢察長費玲玲嚴正駁斥縱放傳聞,林仲斌則低調表示「不便回應」。
調查指出,台南地檢檢肅黑金專組檢察官林仲斌,2014年查出酒店業者「豆哥」王孝瑋妨害風化案,根據監聽譯文懷疑陳宗彥涉嫌接受業者性招待,4月14日上簽分案調查。林仲斌當年調任嘉義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此案由後手「義股」接辦,但未查出積極事證,檢察官因此在2015年8月31日報請簽結,時任檢察長9月2日核章後,此案於11月11日歸檔。
根據調查,費玲玲2015年5月調離台南地檢署,到台灣高檢署擔任主任檢察官,而當年5月則由法務部檢察司長張文政接任台南地檢檢察長。
不過此案當初在偵辦過程也爆出「違法監聽」案外案,2011年9月15日,南檢立案調查台南警二分局海安派出所邱姓所長涉嫌貪瀆案,該案由林仲斌指揮偵辦,當年陳姓檢察事務官、郭姓警員在監聽王孝瑋及一名王姓退休警官電話時,發現王打電話請王孝瑋派5個小姐到北海KTV310包廂,討論後委託一名友人喬裝檳榔小販進包廂密錄蒐證,結果當場錄下時任台南地檢主任檢察官吳岳輝、李宗榮等3名檢察官在場。
事後最高檢察署未查出吳岳輝等人刑責,但兩人遭監察院彈劾,最後遭申誡處分,吳岳輝目前已轉任律師。不過,吳在檢方接受調查時赫然知悉遭違法竊錄調查,因此自訴林仲斌等人違法監聽,台南地院本月8月判林仲斌8月、緩刑2年,可上訴;陳姓檢察事務官今年初被判7月、緩刑2年確定;郭姓警員則判6月、緩刑2年確定。
而媒體報導,此案判決後不久,立委陳琇惠和媒體就收到陳宗彥疑涉性招待案的爆料,而立委更手握當年案件簽呈、監聽對話截圖,令司法界懷疑有「巷子內」的檢察自家人洩密;名嘴也頻頻質疑時任檢察長費玲玲是否涉及縱放。
不過,此案已經過多年,經手的人不在少數,當初是否有高層施壓吃案、有無內部人刻意保留簽呈陷害檢察官,或監聽譯文是否在檢方偵查或法院審理過程中遭有心人外流,目前不得而知。據了解,高檢署專案小組和台南地檢署分頭做行政和刑事調查,在行政調查部分,專案小組除了擴大比對卷宗,也低調啟動約詢行動,希望用最快速度釐清洩密源。
至於當初上簽呈調查陳宗彥的林仲斌,目前在高檢署任職,最近他正常上班,今天也在辦公室努力撰寫書類,有同僚特地為他加油打氣,也為他抱屈「他不可能做這種事(洩密)」。面對記者查證當年辦案過程、簽呈及洩密事件,以及是否接受過約詢等種種問題,林仲斌僅低調表示「不便回應,一切尊重高檢署調查結果」。
而高檢署為了釐清「簽呈」和「對話截圖」的洩密源,除了即刻展開約詢,今天也向法院調取妨害風化卷及違法監聽自訴卷證,徹查到底誰在放話。近日被名嘴點名涉及「縱放」陳宗彥的檢察長費玲玲,目前擔任高雄高分檢檢察長,她今天發表嚴正聲明表示遭不實汙衊,費玲玲強調,當初她在台南地檢署檢察長任內核准偵辦,而本案簽結時她早已離開南檢,何來高層施壓、縱放或吃案的可能?
費玲玲回應縱放陳宗彥案之聲明:
近日部分所謂名嘴不實污衊本人於臺南地檢署任內受高層施壓縱放陳宗彥。為維護檢察體系整體清譽,特聲明如下:
一、該案係本人於臺南地檢署檢察長任內,核准偵辦。
二、該案簽結時,本人早已離開臺南地檢署,本人既未核准結案,何來高層施壓,縱放或吃案之可能。
三、本人現為高雄高分檢檢察長,臺南地檢署並非所屬,故所謂「自案自查」,純屬虛構。
四、為避免影響檢察機關整體清譽,特此說明,勿再繼續以不實言論污衊,任意攀誣,混淆視聽。
臺灣高等檢察署高雄檢察分署 費玲玲 敬啓
中華民國112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