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後出現一波轉職潮,勞保局提醒投保單位應覈實申報員工的勞保、就保和職保,且定期檢視及適時調整,根據勞保局去年一整年查核共7,505件,當中有2809件未覈實申報,違規率37.4%,多為高薪低報;至於應加保而未加保的件數有8,053件,不符合規定裁處件數4,745件。
勞動部今日舉行例行記者會,勞保局納保組代理組長吳依婷表示,依照規定,投保單位要按所屬員工的月薪資總額,依「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規定之等級覈實申報。
吳依婷指出,去年收到勞工檢舉並依業務經驗,就違規可能性較高的企業查核,覈實申報部分共查核7,505件,其中有2,809件未覈實申報,違規率達37.4%,且多為高薪低報。
有部分業主或員工未滿5人的公司,在應加保而未加保部分,去年共查核8,053件,其中勞保有1,359件、就保2,411件、職保975件,合計4,745件,投保單位若3類保險都未加保就會開罰。
吳依婷強調,投保單位申報新進員工加保時,如已有約定月薪資總額,應以約定金額申報;如月薪資總額尚未確定,則應比照該單位同一工作等級員工的月薪資總額申報。之後員工每月薪資總額如因加班費、各項獎金、津貼或其他給與不固定時,單位應檢視員工月薪資總額變動情況,至少在每年2月或8月底前按最近3個月平均薪資總額,覈實申報調整投保薪資,也能隨時申報調整。
吳依婷提醒,投保單位若未依規定覈實申報員工投保薪資,經勞保局查證屬實,將依規定核處罰鍰,一旦造成員工給付損失,也應由投保單位負起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