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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刑式狙殺咖啡店老闆 教唆者、槍手一審逃死!法院這麼說

    2023-05-01 16:10 / 作者 侯柏青
    北院示意圖。侯柏青攝
    何姓咖啡商前年11月在新北市新店區遭行刑式槍決,檢警查出是綽號「阿杜」的華山會成員許杜群懷疑何男洩密製毒機密,遙控至尊盟會長張景欽、槍手黃泳群犯案。台北地檢署起訴求處張、黃死刑,但台北地院考量張景欽非主謀、黃泳群認罪,認定2人沒有與人世永久隔絕的必要,均判無期徒刑。可上訴。

    檢方查出,何男曾與華山會交流製毒技術,許杜群(逃亡杜拜遭通緝)認為他洩密導致華山會受損失,決定買兇殺人。他在2021年6、7月間透過張景欽提供槍枝和600萬元委託黃泳群殺人,安家費則由小弟陳憲民負責交給家屬。

    等計畫成熟後,許杜群在同年10月20日逃亡杜拜,張景欽10月23日則夥同黃泳群、陳憲民到墾丁民宿附近的墳場「試槍」,確保做案順利。而許杜群及張景欽見準備妥當,指示黃泳群於同年11月22日下手行兇。

    黃男在行兇前拿假證件買下汽車,22日早上8點,他見何男送完小孩上學後返家,他對準何男的頭、頸、胸部連開4槍致死。案發後黃泳群潛逃中國遭遣返,張景欽在桃園機場準備出境前遭拘提,循線查獲陳憲民。

    北檢起訴時對兩人求處死刑,而法院也公布判處為什麼判2人無期徒刑的理由。

    合議庭指出,檢方起訴要求量處張、黃「極刑」(指死刑),但公訴檢察官請求法院對被告量處「適當刑度」。

    合議庭認為,張景欽、黃泳群犯案惡性深重,而他們導致被害人年邁雙親、妻兒失去依靠,精神遭受莫大傷痛、終生恐難平復,而持槍行兇的舉動,也嚴重危害社會治安。不過,合議庭考量張景欽並非全案主謀,而黃泳群也是因為沉迷賭博欠下債務才會答應擔任槍手,而且黃泳群鑄下大錯後全盤坦承犯行。

    合議庭指出,若將2人處以死刑,雖然可以稍減被害人家屬心中怨恨,但仍難撫慰內心悲痛。如給予被告等人生機,他們或許能以餘生彌補被害人家屬,因此認為還沒有達到將他們處以極刑、使之永久隔絕於人世的必要性。

    此外,合議庭權衡張景欽、黃泳群、陳憲民在本案的分工與參與程度、前科素行、學經歷及家庭經濟狀況等一切情狀後,最終決定依殺人罪判張景欽、黃泳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而負責協助的小弟陳憲民則判有期徒刑6年。黃泳群另涉偽造文書判3月,可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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