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院國民法庭。侯柏青攝
酒駕男李佳修去年底撞死王姓單親爸,為台北地院首件適用國民參審案件。北院今天續行準備程序,檢方為了讓國民法官看到真相,特別挑出較不血腥的9張死者相驗照做為傷勢證據,並強調部分照片「遮眼睛」;但辯方卻擔心可能嚇到國民法官,認為只要看法醫鑑識報告就夠了。雙方為了血腥照是否會讓國民法官產生心理壓力唇槍舌戰,將再進行協商。
北院今天已經透過電腦抽選出200名「候選國民法官」,北院表示將先寄出100份問卷及通知給候選人,將視情況決定是否寄出另外100份。據了解,北院最快7月下旬開庭海選出6名國民法官、1~4個備位國民法官,屆時案件將正式開打。
檢方起訴指出,李佳修(在押)去年11月13日與友人到北市夜店、酒店狂歡,14日清晨返家途中,原本由沒喝酒的曾姓少年開車,李男卻要求「換手」,行經行政院旁的忠孝西路車行地下道時,超速追撞王姓單親爸爸的車,害他殞命。
李佳修(右2),資料照,侯柏青攝
北院今天由審判長兼受命法官林鈺珍召開準備庭,法院提訊李佳修,李全程認罪,而檢辯雙方就他是否符合「自首」要件,將傳喚當天到場執勤的3名警員作證。
不過,檢辯今天在法庭上爭執得最厲害的,卻是要不要「勘驗照片」這件事。
公訴檢察官指出,檢方有考量到血腥照片是否對國民法官產生負擔,因此先篩選掉可能有斷肢、臟器外漏及有大片鮮血照片。檢方篩選後打算提出9張相驗照,強調這些照片不至於到血腥的程度,有助於國民法官理解法醫的記載,而且不會對國民法官產生心理影響。
檢方表示,被害人最嚴重的傷勢是頭部,但衡諸常情「眼睛好像會說話」,檢方會特別遮蔽照片上的眼睛,而檢方已特別為接下來的選任程序「設計問卷」,表明此案有可能看到大體照等畫面,若有人會身體不適可依法拒絕出任。
檢方也強調,訴訟就是要「發現真實」、「直接審理」、「證據裁判」,若把照片變色(或加工)就非原始證據了,檢方也會預先提醒國民法官,不會造成預斷或偏見。
北院在國民法庭前排貼心放置記者席。讀者提供
但李佳修委任律師則表示,國民法官看「法醫鑑識報告」已經可以了解傷勢,卷證裡也有其他客觀證據,他認為沒必要放這些血腥照。他說,檢方如果真的提示這些照片可能會嚇到人,而且照片也不足以凸顯傷勢。
他認為,如果確定要放的話,建議只放其中4張照片就好,但他說,最好做成「黑白照」及必須「馬賽克」,同時希望旁人可以迴避,「以示對死者的尊重」。
由於檢辯雙方沒有共識,國民法官是否要不要當庭看血腥照,檢辯將待後續協商會議再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