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價5億的賴姓高中生命案偵結,台中地檢署承辦檢方發現兩人互動疏離。中檢提供
台中地檢署偵辦「5億高中生」命案,今天(6/21)偵查終結,夏姓同婚配偶殺人罪獲不起訴,依照《刑法》偽造文書罪提起公訴,最重刑責3年。中檢列7大證據,認定夏男與高中生無同性結婚的真意,尤其兩人登記同婚後,騎乘摩托車一起回夏男住處,照片中兩人關係疏離,沒有互動。
賴姓高中生(18歲)與夏姓代書助理(26歲)在5/4辦理同性結婚登記,登記2小時後,從夏男10樓住處墜樓身亡。
身價5億的賴姓高中生命案偵結,台中地檢署承辦檢方發現兩人互動疏離。中檢提供
中檢上午公布偵查結果,7大事證指向夏男與高中生顯無同性結婚的真意。
第一,從高中生的數位鑑識、通聯紀錄,高中生和夏男1/5因為辦理土地贈與契約有聯繫外,至案發5/4,兩人半年之內毫無使用LINE聯繫,並無通聯交集。
第二,夏男的機車行車紀錄以及悠遊卡乘車紀錄,僅2/19較為接近高中生的家以外,其他時間並未接觸高中生。
第三,高中生的高中輔導紀錄,曾因追求同班女同學遭拒而有情緒困擾而接受輔導。對同性結婚不顯著。
第四,檢察官查到夏男與高中生的結婚證人為隨機任意找尋,並以金錢3千元當誘餌,過程中一度遭拒,最後覓得的2位證人,甚至不清楚何人要結婚。
第五,高中生的手機數位鑑定報告,5/4才上網瀏覽同性結婚效果,同性結婚對高中生來說,並沒出現在他的生活日常和意象。
第六,雙方家長亦不知兩者結婚。
第七,透過監視器畫面,兩人結婚後,騎乘摩托車回到夏男住處,兩人關係疏離,沒有互動。
台中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詹常輝指出,從前述7大事證,認定夏男與高中生顯無同性結婚之真意。
根據《刑法》241條,明知不實,使公務員登載於職務上所掌的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5000元以下罰金。
兩人登記同性結婚後,騎乘機車返回夏男住處,兩人互動疏離。中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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