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警中壢分局轄區發生女移工遭殺害命案。取自GOOGLE地圖
張姓男子上「JD交友軟體」引誘13歲少女性交易未遂,但他不死心拿少女裸胸照脅迫她就範,還逼少女自稱是他的「小母狗」等,少女向桃園市中壢警分局報案佈線要逮張男,沒想到警方監控凸槌,導致張男快速載走少女後脅迫口交得逞,等張男載她回原處後才遭警方逮捕。桃園地院日前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判張8年,可上訴。
調查指出,2020年11月3日,暱稱「吳夢」的張男透過「JD交友軟體」引誘少女以1小時價碼5000元性交易,張男在對話時要求少女提供裸照,少女拍了1張裸胸照傳給對方,事後雙方約好6日到旅館性交易,但少女根本沒出現。
沒想到,張姓男子另暱稱「吳明」,4日開始就偷偷用通訊軟體Messenger大肆把少女裸胸照傳到網路和臉書社團上,想要藉此脅迫少女和他性交易。少女看到裸照後嚇壞,火速報警處理,為了協助警方辦案,少女聯繫張男表示同意與他性交易,雙方約好9日晚上在桃園市區某處麥當勞碰面。
警方布線打算逮張男,但張男看到少女出現後馬上要求她上車,結果警方卻跟丟,張男將少女載往附近的停車格逼她幫忙口交,少女不知所措只好就範,結束後張男將少女載回麥當勞,這下才被埋伏的警員當場攔查逮捕。
張姓男子向法院辯稱他沒有逼姦少女,但法院不採信,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引誘使少年製造猥褻行為之電子訊號罪,引誘使少年為有對價之性交未遂罪、脅迫使少年為有對價之性交行為罪判刑,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8年。
據悉,少女是在法院應訊時才講出協助警方誘捕一事,警方在過程中是否有違法問題,桃園地檢署在收到判決書後,將研究了解。
中壢分局表示,少女當時遭網友以私密照片要脅性交易,少女母親發現後隨即報案,然因交友軟體難以反查,因此由少女佯裝答應性交易引誘張姓男子出面。
警方解釋,張男的樣貌只有少女知道,警方再三告知被害人不得單獨上車離開警方視線,警方埋伏在見面地點周遭,然而少女卻突然上車,警方始料未及,本來要跑上前攔車,但腳程來不及,回頭開偵防車追緝時,途中發現張男車輛已經返回原地,因此立即攔停將他帶回勤務所。而過程中,少女都沒提及車上發生什麼事,警方訊後依違反兒少性剝削及恐嚇等罪函送桃園地檢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