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三重惡警暴打還被起訴的黃連順,自製大海報到法務部抗議。侯柏青攝
新北市三重居民黃連順去年9月在街上遭便衣警察誤認成「通緝犯」,警方未出示證件下就出手暴打,最後才發現「抓錯人」,導致新北市警局公開道歉。始料未及的是,新北地檢署認定兩人互毆,將涉案的翁姓警員及黃連順雙雙依傷害罪起訴,黃不滿自己竟從「被害人」淪為「加害人」,今天到法務部陳情抗議。
事情回到去年,黃連福剛走出三重家門上街領錢,就被永福派出所警員誤認他是通緝犯,暴打之後上銬逮回警局,最後證實是一場烏龍。新北市警局三重分局第一時間出面致歉,除了電話關懷外,也派員前往探視9次,時任新北市警局長黃宗仁更親自到場慰問。
但事情並未結束,事發一年後,黃連順竟從被害人淪落到法庭被告,讓他火大到自製大海報,今天前往法務部抗議。在師大附中擔任校工的他,連珠炮似地怒嗆,「我要讓法務部長官知道,檢察官是怎麼對待我的。」
黃連順指著起訴書大罵新北地檢署。侯柏青攝
黃連順越講越氣,指著檢方起訴書大罵,「什麼是傷害?什麼叫互毆?他這樣寫,他的國文老師會哭啊,『互毆』就是我打你、你打我,才叫『互毆』。我完全都是『防禦』,而且還傷成這樣,對方毫髮無傷,檢察官竟然說是『互毆』,真的是太誇張了!」
「看到起訴書,我真的快哭出來了,你看這段,他(檢察官)說我『竟』基於傷害之犯意,『竟』」就是故意,是『竟然』的意思,在這情況下,我會故意去傷害他?請問他(檢察官)的國文老師是怎麼教的?請問他的國文是怎麼畢業的?我看得快吐了。」
黃連順說,當天警方沒出示證件、沒穿制服,只罵他「三小」就衝上來暴打他,他只能防衛性的壓制對方。「我只是要出門領個錢,我爸爸八十幾歲了,就在我後面看著我,三重小混混那麼多,還手了可能會傷害到我爸,我怎麼敢還手?警方那邊應該有隱藏的(密錄器),檢察官擁有很多我拿不到的錄音錄影帶,都可以證明我沒還手。」
「警察當天只罵了我一句『三小』就衝上來了,我拼命回答說,你認錯人了,他們還是不停手,行為跟流氓一樣,我卻不能還手。只有他(檢察官)說『有還手』,這絕對是『無中生有』。如果可以的話,我也希望檢察官可以出庭跟我對質,然後當面告訴我,我到底哪個地方有還手?」
黃連順說,「在這個世界上,做人,名譽重於一切,檢察官起訴了我,等於是污辱我的人格,我完全無法接受。三重惡警負責傷人,新北檢負責起訴被害人,天理何在呢?」
黃連順指著受傷照片,控訴自己外傷好了,但內心的傷還在。侯柏青攝
黃連順秀出受傷照。侯柏青攝
黃連順說,「我覺得人民真的好可憐,法務部如果不能了解可憐老百姓的心聲,我們要怎麼安身立命和存活在世界中?」
大海報上貼滿他去年受傷的照片,想起這件事他仍憤憤不平,而且已經嚇到搬離三重這個恐怖的地方。「告我傷害的鍾姓和江姓兩個便衣刑警,身上完全沒有傷。但我的傷,全國人民都看得到,事情經過1年了,我的外傷已經復原,但內心的創傷可以平復嗎?」
發生此案後,警方高層非常重視,黃連順卻說,「他(涉案警察)完全沒有慰問,好像船過水無痕一樣….但一直私下找人來談和解,但我不能接受,為了中華民國公民的權利,這件事情一定要由司法討回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