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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1刀殘殺前妻新歡掛門把吊死 法院認「可教化」判無期徒刑定讞

    2023-12-01 14:00 / 作者 侯柏青
    最高法院。資料照。最高法院提供
    高雄男子何家緯去年5月闖進前妻住處,發現前妻新歡吳男在小孩房間睡覺,持廚房水果刀發狂殘殺131刀,在他將斷氣之際,還冷血用尼龍繩將吳男勒頸掛在廁所門把上讓他氣絕。一審判無期徒刑,檢察官痛斥何手法泯滅天良且犯後不斷狡辯毫無悔意,上訴求判死,但二審依據鑑定認定何有「高度教化可能」,仍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最高法院駁回上訴,何男確定逃死。

    何男和妻子去年3月協議離婚,但他自認被設計、怎有外遇,雙方經常因為房產分配問題起爭執,他於去年4月中旬搬離雙方位於高雄市苓雅區之住處。而他去年5月6日闖入前妻住處想來吵架,卻發現吳姓男子睡在小孩房間,他認定吳男就是破壞家庭的第三者。

    何男一怒之下衝到廚房拿水果刀猛刺吳男,吳男負傷想逃,卻因為不斷挨刀而不支倒地,何男見狀,順手拿起健身用吊環連接的尼龍繩,捆住他的頸部並將吊環勾在廁所握把上,迫使吳男坐在門板邊要勒斃。吳男最終因失血過多及被勒住窒息而死。何家緯還拿拖把水桶匆匆清洗地板,並持兩把凶刀逃逸。

    一審審理時,何男多次寫信給前岳母求饒,還強調自己不是情殺,而是以為陌生人躲在前妻家中,為了防衛才犯案,他又稱是因為想起被害人曾毆打前妻,且出手奪刀,他才臨時起殺機。法院不採信其供詞,但認為他應有教化可能,判無期徒刑。

    檢察官上訴主張,何男根本沒見過被害人,而且一口氣砍殺他131刀,顯然就是想要他死;檢方也認為,當被害人還有一絲氣息時,何男竟然吊死他,斷絕一線生機,顯見何男泯滅天良、手段殘忍,而且為了卸責還一再汙衊死者歪曲事實,毫無懺悔之心,認為法院判無期徒刑,不能切合他的惡行。

    合議庭認為,何男在自白認罪後,仍然狡辯在本案裡至關重要的犯罪手段,犯後態度相當惡劣,他在表示量刑意見的時候,更讓家屬情緒激動,要求判處「極刑」。不過,合議庭囑託台灣司法心理學會鑑定,評估報告認為他具有「高度矯正、再社會化」的可能性,同時「再犯的風險極低」。

    而且,檢方上訴事由對他應量處死刑應負舉證責任,不能僅憑一份上訴書就說服法院應量處死刑,因此認定判他無期徒刑屬妥適。

    檢方再上訴最高法院,最高法院認為原審判決無違誤,駁回上訴,全案定讞,何家緯確定從死刑脫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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