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28日晚間,桃園敬鵬工廠發生大火,奪走6名勇消和2名移工性命。取自桃園市消防局官網
2018年桃園敬鵬工廠大火,奪走6名勇消和2名移工性命。董事長黃維金等6主管被認定「便宜行事」,使用易燃材質風管、增建違章建築導致防火隔間失效,以及未定期維護風管等,讓火勢蔓延奪命,桃園地院近日判決,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處3至8個月徒刑,緩刑2至3年,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敬鵬平鎮三廠2002年建造時,由董事長黃維金、前廠務陳姓副總經理、前平鎮廠吳姓廠長及工務部江姓經理4人負責。其中在防火外牆掛置排放廢氣、熱氣的風管時,應採用不燃材料,卻選擇了PP易燃材質。
2018年4月28日晚間,桃園敬鵬工廠發生大火,奪走6名勇消和2名移工性命。取自桃園市消防局官網
另外,二廠與三廠之間原設有防火間隔,便於逃生避難,他們卻在未經主管機構審查許可,擅自違建將兩防火間隔連通,使其完全失效。
而三廠5樓隧道式烤箱區因在製作過程會產生易燃的揮發性有機化合物,並有一部分進入烤箱上方的熱排風管內,經冷凝後變成液態留在風管內,一旦氣體濃度過高,遇火星就可能起火,因此每年應至少一次進行內壁檢查、清潔保養或更換管線。
2018年4月28日晚間,桃園敬鵬工廠發生大火,奪走6名勇消和2名移工性命。取自桃園市消防局官網
但負責相關業務的環工課廖姓課長、陳姓工程師自建廠後就未依規執行監督清潔更換,導致事發當晚,油墨碎屑或毛髮等異物,被吸入上方循環葉輪並吹向加熱器,接觸到鎳鉻絲高溫瞬間成為燃燒顆粒,再排出至烤箱上方的易燃熱排風管開始悶燒,隨即火焰沿風管快速蔓延至各樓層。
法官認為,敬鵬6名主管因過失,造成6名消防員及2外籍移工死亡,所生損害非輕,所為應予處罰,但審酌他們犯後均坦承犯行,並與全部被害人之家屬達成和解且已賠償完畢,董事長黃維金第一時間個人捐款千萬元給消防英雄專戶及外籍勞工,其他被告投入環保基金改善復育環境影響,並考量個人經濟健康因素,最終依業務過失致死罪,處董事長黃維金徒刑8月,緩刑3年;前廠務陳姓副總經理7月,緩刑3年;工務部江姓經理7月,緩刑3年;前平鎮廠吳姓廠長6月,緩刑3年,得易科罰金;環工課廖姓課長處3月,緩刑2年,得易科罰金;陳姓環保工程師處3月,緩刑2年,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