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貪污案開庭。資料照。廖瑞祥攝
台北地院今天再度開審新竹市長高虹安涉貪案,檢辯暨上週詰問完關鍵證人「小兔」、前高辦行政主任黃惠玟後,今天將續依證人身分詰問被告、前辦公室主任陳奐宇、前法務主任陳昱楷,以及高虹安的男友李忠庭,若開庭節奏順利,高虹安也有機會坐上證人席「講清楚、說明白」。
北院上周開庭,檢辯追問小兔辦公室小金庫「零用金」是否都用於立院公務,小兔驚爆部分款項用來民眾黨部費用,有些黨部「報不過」的小錢,例如「高鐵票手續費10元」、台中黨部拜拜用的「水果供品」,甚至是匯款給廠商衍生的手續費100元等,最後是由零用金埋單。檢方質問,「到底是誰決定零用金可以用於黨部事務?」小兔說,「應該是高虹安。」
小兔說,高虹安已經支付過的私人消費會要求她刪除,而現在列在帳上的就是「高虹安沒付錢的」,而現在帳上有關洗頭和餐費的記載,其實從案發當年的2月起就有了,她每個月都把支出帳本呈給高虹安看,對於這些私人消費,高虹安自己全都閱覽過,「她看帳看得很細」。
小兔的證詞指向零用金被用於高虹安私人消費,對高虹安明顯不利,而小兔也表示,離職前已將帳本交接給高虹安男友李忠庭。
檢方拿出小兔和綽號「水母」的前高辦公關主任王郁文的LINE對話「關於9月薪資,退我43196元,抱歉,『拿你的名字領薪水』,其次,勞健保給付10/1生效」,檢方問小兔,「拿你的名字領薪水」,這是誰指示的?小兔苦笑說,「這是高虹安指示的,道歉,只是禮貌而已」。
緊接著上場的陳奐宇則嚴肅地解釋,「依照《勞基法》規定,加班費不是任意計算的,應該依照實際加班時數核算加班費,依這個模式而言,我沒有申報加班時數。事實上,我不會去申報平日的加班費,假設假日有出勤的話,我才會特別跟小兔申報,至於他們怎麼核算我就不清楚了...」
檢方問陳奐宇,「依照帳上記載,你都申報46小時加班費,加班費總共有25680元,這數字是誰幫你填的?」陳奐宇說,「應該是小兔填的,但不是我要求她這樣填。小兔會LINE我通知要退款的事,我就從帳戶裡把錢領出來給她。從我這邊支出的部分,我也會做一些紀錄,可以真正的帳不歸我管。」
北院今天將繼續詰問陳奐宇,另依序詰問陳昱楷、高虹安及王郁文等人,換言之,若開庭順利,高虹安也可以為自己的犯行辯白。
07:07 出版
09:05 更新(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