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高男無法解決鄰居噪音,憤而殺人。翻攝Pexels
59歲的新北市高姓男子受到隔壁鄰居的噪音影響,導致罹患身心症及仰賴酒精,不但和鄰居打官司也和太太吵架。他在去年除夕遭鄰居挑釁,酒後決定幹大事,晚間登門刺傷對方一家4口,高男犯案後打電話自首慟訴,「我殺了4個人,我受不了了…報案報30次都沒用!」一審依殺人罪判11年,二審考量他賠償120萬及符合「情堪憫恕」條款,改判4年10月。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判決指出,高男因為隔壁鄰居長期發出噪音受到極大壓力,去年1月21日除夕當天,他從下午就開始喝酒,結果遇上鄰居嗆聲挑釁,他因此不再隱忍,做出絕地大反擊。
高男在晚間7點,用橡皮筋將長刀和水果刀牢牢綁在左、右手,立刻出門按對方門鈴,對方開門後他恫嚇「都給你們死」、「我要讓你們全家死」,高男展開一輪亂揮猛刺,導致對方一家四口受重傷,幸而送醫搶命成功。高男走出鄰居家時還大喊「我1個換4個划得來。」他隨後把刀子掛在自家大門上,然後打電話報警自首。
高男一審認罪還先賠償被害人120萬元,一審依4個殺人罪各判4年,合併執行11年有期徒刑。檢方上訴二審時,強調高男實際賠償金額和對方請求的金額有落差,他在一審時宣稱願意繼續籌錢賠償,但他卻沒有委託任何人處理,還擺出一副事不關己、不積極的模樣,顯示他不具和解意願及犯後態度很差。
檢方要求重判,高男則主張輕判,全案在二審出現關鍵轉折。
二審為了釐清他的犯罪原因,特地囑託馬偕醫院進行精神鑑定,鑑定報告顯示,高男確實受到噪音長期壓力影響,罹患適應障礙症及酒精使用障礙症,高男為了解決壓力曾想過賣房子搬回澎湖住,家人卻都不支持他,妻子還跟他吵架並持續冷戰。案發當時,他喝酒又遇上鄰居嗆聲,在多重因素加上酒精影響下,選擇不再隱忍並暴力回擊。鑑定報告雖然解釋了箇中原因,但也認為,他在犯案時的辨識能力沒有顯著降低。
不過,二審認為,他長期受到隔壁鄰居的噪音而生病,加上被挑釁才衍生悲劇。而他一開始向警方報案時也坦承,「我殺了人,我殺了4個人,隔壁的,..., 我受不了了,我真的忍不住了,他吵了我1年多,每天晚上,我報案報了30次都沒有用,我不要了...」這些因素讓合議庭認定,即使犯案時的辨識力並未降低,但他確實籠罩在身心疾患、壓力、酒精及受到對方刺激等,因而情緒失控犯案。
二審合議庭審酌,高男在一審時就和對方調解,已經努力賠償120萬元,考量他承諾會繼續努力賠償,依他的犯罪情節,使用未遂犯和自首規定減刑後,仍有「情輕法重」的狀況,決定另依《刑法》59條規定酌減刑期。二審依4個殺人罪各判1年10月,合併執行4年10月有期徒刑。
最高法院認為原審判決沒有錯誤之處,日前駁回上訴,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