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林地檢署偵查大樓。呂志明攝
李姓男子刻意隱瞞自己資力狀況,並營造操作期貨獲利豐厚的假象,違法幫投資者代操期貨,11個月違法吸金代操,金額達2000餘萬元,檢廉在偵辦過程中,還循線查出李男的父親為退休警員,在任職期間涉嫌以公務電腦違法查詢民眾個資。
士林地檢署重大經濟犯罪專組檢察官林伯文昨日指揮廉政署持法院核發搜索票執行搜索,同時以被告身分約談李男及其雙親到案,經檢察官漏夜訊問後,為李男涉犯《期貨交易法》違法經營期貨交易業務、《銀行法》非銀行經營收受準存款業務等罪嫌,諭知30萬元交保;李男父親則涉犯《個人資料保護法》、《刑法》偽造文書等罪,諭知10萬元交保;李母則諭知請回。
檢廉查出,李姓男子為了牟取個人私利,基於非法經營證券投資顧問事業、期貨經理及顧問事業的犯意,隱瞞自己實際資力狀況,刻意營造其操作期貨獲利甚豐的假象,自2022年12月起至2023年10月間向民眾違法吸金代操,金額約2000餘萬元。
檢廉在偵辦過程中,查出李男的父親李錦山為1名退休警員,在任職並擔任偵查隊小隊長期間,涉嫌以公務電腦違法查詢民眾個資,涉犯《個人資料保護法》、《刑法》偽造文書等罪。
檢廉昨(7/30)日持法院核發的搜索票,前往台北市大同區、新北市蘆洲區等相關被告住居處執行搜索,同時以被告身帶回李男及其雙親到案釐清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