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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職場遭到性騷擾PO文抒發挨告 三女子獲不起訴

    2024-10-15 12:23 / 作者 呂志明
    性騷示意圖。unsplash
    3名在台北市某創意公司任職的女子,認為遭到直屬男主管性騷擾,向公司反應又沒有獲得解決,就在Dcard論壇PO文抒發心中的不滿,而遭到影射的男主管認為3名女員工的行為已損害其名譽及社會評價,對3人提出妨害名譽罪的告訴,但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3人留言並非虛捏杜撰,而這個議題也攸關該公司內部員工及將來有意前往該公司就職員工的權益,顯與公共利益有關,因此認為3人罪嫌不足,處分不起訴。

    去年7月12日,有名女子在Dcard工作版內以匿名發表文章,內容提到她任職的公司男姓主管,會對女性員工性騷擾以及言語霸凌,像是「中午時間把女職員騙出辦公室,要女職員陪他吃飯」,稱呼女職員為「母的、賤人、婊子、白痴、智障、豬腦、頭殼裝屎、小妖精」,甚至還強迫女職員摸他的胸, 集團活動期間打了女職員的屁股。

    這名女子PO文後,立即有另一名該公司女員工在下方留言「我也是受害者之一」這半年來我們不斷向公司求助,希望公司能夠解決,還給女員工一個安全的工作環境而不是每天上班都要擔心害怕,只能藉由女同事間的互相幫助,才能平安度過一天但公司屢次忽略我們的安全,每次都以○主管說他不是故意的來回覆我們甚至在提出離職申請時,得到的回覆卻是我不知道事情有這麼嚴重。」

    這名回文的女子事後還接受《三立新聞》記者採訪,同時也向台北市議員許淑華陳情,而這件職場性騷擾事件就被新聞報導,許淑華也將這個事件PO在個人的臉書粉絲專頁。

    這間創意公司的2名女員工先後說出遭到職場性騷擾後,該公司的又一名女員工也在Dcard工作版內匿名發文,她除了轉載第一名在Dcard貼文女同事的文章連結外,還提到她見聞該名男主管言語騷擾、暴力女同事。

    這名男主管見到PO文及新聞報導後,認為PO文及回文的3名女員工的行為已造成其名譽受損,因此對3人提起加重誹謗及誹謗罪告訴。

    3名女子到案全都否認犯行,第1名貼文女子表示,她受到騷擾時有向公司上級反應,但都沒有獲得積極處理,她擔心有其他人受害,才想告訴大家小心這間公司。

    第2名留言及接受媒體採的女子則說,她當時會留言是因為這些事情也有發生在她的身上,當她看見貼文,覺得應該把自己的遭遇說出來,而為了此事她也有向士林地檢署提告,也有證人在檢察官面前作證她所說的事情為真。

    第3名貼文的女子則說,她會PO文是因為這名男主管欺侮公司的同事很久了,她自己也是遭到霸凌的對象之一,這名男主管多次在晚上洗澡時打電話給她,電話中有回聲及潑水聲,讓她覺得不舒服。

    檢察官傳喚該公司的負責人到案作證,他證稱,有間接聽到公司其他女員工有過類似遭遇,3名被告女員工在發文前,也有向他反應過遭到這名男主管騷擾。另外檢察官也發現士林地檢署在偵辦男主管涉嫌性騷擾女員工的案件中,傳喚7名證人,依照證人的證述內容可知,他們全都有親眼見聞或聽聞這名男主管性騷擾的情形。

    檢察官認為,雖然事後士林地檢署偵查後認為這名王姓男主管犯罪嫌疑不足,做出不起訴處分,但仍舊無法排除這名男主管、也就是告訴人,有對3名女員工性騷擾的行為可能。

    另外,檢察官也函詢台北市政府勞動局就這間公司性騷擾事性的調查資料,發現其中第1名PO文者及第2名留言者,曾多次主動向該公司提出職場性騷擾申訴,並提及這名提告的男主管有多次對其等為性騷擾的行為,且都未獲得公司的協助改善,勞動局性平會因此認定該公司未積極對此性騷擾事件做出糾正及補救措施,因此對該公司進行裁罰。

    檢察官在調查後為,3人留言並非虛捏杜撰,而這個議題也攸關該公司內部員工及將來有意前往該公司就職員工的權益,顯與公共利益有關,因此認為3人罪嫌不足,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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