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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柏諺冷血勒殺馬國女大生 家屬求償2000萬一審判賠638萬

    2024-11-21 21:26 / 作者 侯柏青
    男子陳柏諺歷審均逃死。資料照。廖瑞祥攝
    男子陳柏諺勒殺馬國蔡姓女大生,一、二審均判處無期徒刑,不過,最高法院日前認定判決沒有敘明為什麼符合「自首」要件卻不減刑,發回高院更審,他有機會拚更輕刑度。在民事求償方面,陳柏諺在原審強調已籌250萬元,蔡女父母則向他求償2000萬元,士林地院今天判決陳柏諺必須賠償家屬638萬354元。可上訴。

    陳柏諺2022年4月29日在IG上認識外型亮眼的蔡女,兩人10/3才開始頻繁對話,10/7首次一起用餐。不過,他在10/13凌晨為贊助蔡女創業,用「一卡通MONEY」電支帳戶,以LINE PAY轉給她9萬9999元,不過,天亮後陳柏諺就反悔討債,蔡女拒絕還錢,陳柏諺趕到蔡女租屋處,用右手徒手掐她頸,左手則拿起床邊的粉色玩偶遮住其臉部、眼睛,右手猛力掐死對方。

    陳柏諺犯案後自行開車回租屋處,還打電話和傳簡訊告訴陳父想尋短,警員打電話聯絡他時,他辯稱是「開玩笑」,等警方破門而入後發現他躺在床上,旁邊還有散落藥物,他告訴警察「我殺人了」、「掐死了」、「她已經死透了,我不敢自殺而已」。

    全案在士院審理時,陳柏諺瞎掰說,他受蔡女之託殺人,他強調想跟蔡女「冥婚」,還說會念心經想她,但一審不信,判他無期徒刑。陳柏諺認為判太重,上訴二審時強調,「我一直都有積極想和解,這次有請家人代籌250萬元想要賠償被害家屬,但目前還沒有形成和解共識,所以250萬元還沒付出去。」

    檢方建請法院判死刑,家屬委任律師則痛批,陳柏諺只為了拿回10萬元就「謀財害命」,殺人手段異常殘暴,律師轉述家屬立場表示,「再多的錢,也無法挽回青春年華的女兒在台灣留學死亡的事實,只求諭知陳柏諺『死刑』判決。」

    不過,二審仍維持無期徒刑,陳柏諺上訴三審。最高法院認為,陳柏諺符合自首要件,但卻未敍明為何不減刑,因此有判決理由不完備的情事,日前撤銷判決,發回高院更審。

    死者家屬也對他提起包括喪葬費、扶養費及精神撫慰金等賠償,總求償金額逾2000萬元。不過,士院民事庭今天判陳柏諺給付蔡父336萬9999元,蔡母301萬355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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