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人員前往現場執行情形。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提供
1名從事室內設計的男子,雖然開了一家公司,卻以個人名義接案,藉此逃漏,當高雄國稅局發現男子涉嫌逃漏稅時,男子竟將名下的公司轉讓給妻子,且拒不繳納,直到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發現該公司的實際負責人是男子時,規勸他此舉已涉嫌隱匿自己經營公司的收入,若再不繳納將有可能被管收,男子才鬆口願辦理分期繳納。
據了解,這名家住高雄市的男子,所學專業為室內設計,於2014年間以個人名義接案,當了一個SOHO族,但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認為男子未依規定辦理營利事業登記逃漏營業稅,核定男子必須補稅及課處罰緩,由於男子拒不繳納,因此被移送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執行。
高雄分署受理後立即執行這名男子的存款、薪資、保險契約利益等財產,但都執行無著,後來執行人員發現男子投保單位是1家室內裝修設公司,原本該公司的登記負責人為男子,但是2018年當國稅局調查期間,男子卻將出資額轉讓給妻子,並由其妻登記為負責人。
高雄分署告知男子,除了處分出資額有逃避執行該出資額財產的嫌疑外,因為該室內裝修設計有限公司是以義務人個人手藝為招牌招攬生意,且均由男子實際接洽業務,他才是才是實際負責人,因而此舉也有將其經營公司的收入隱匿的情事,若不繳將會被管收,男子此時才鬆口願辦理分期繳納,目前按時繳款中。
高雄分署呼籲,切勿未辦理營業事業登記即從事營業行為,一經查獲,除了補稅之外,還會被課處罰鍰,絕對是不值得的事,且一旦知悉自已應負納稅義務,即應誠實納稅,千萬不要隱匿財產想要逃避執行,否則也有可能被執行分署聲請管收,落入囹圄,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