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13 11:48
1名從事室內設計的男子,雖然開了一家公司,卻以個人名義接案,藉此逃漏,當高雄國稅局發現男子涉嫌逃漏稅時,男子竟將名下的公司轉讓給妻子,且拒不繳納,直到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發現該公司的實際負責人是男子時,規勸他此舉已涉嫌隱匿自己經營公司的收入,若再不繳納將有可能被管收,男子才鬆口願辦理分期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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