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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祭改」逼腿張開站鞭炮上!護理師30%燒燙傷又流產 宮廟2人慘了

    2025-03-23 20:46 / 作者 曹岡陽
    圖為放鞭炮示意圖。資料照片
    「祭改」是宗教信仰中一種類似改運祈福的儀式,不過還是要注意安全。一名於整形外科診所擔任護理師的邱姓女子,兩年前前往苗栗縣一處宮廟,參與廟方的祭改儀式,邱女應廟方人員要求站在鞭炮上方,然後引燃鞭炮,造成懷孕的邱女雙腿嚴重燙傷,也導致流產。苗栗地院審理後,判決廟方2名人員連帶賠償99萬9246元。

    判決指出,擔任護理師的邱女在2023年2月19日17時30分許,應張姓廟方人員邀請,參加該宮廟舉行的祭改儀式,張要求她脫去鞋襪、雙腳張開站在鞭炮上方,左右腳分別跨在鞭炮兩側,接著再由吳姓廟方人員點燃鞭炮,進行祭改儀式。

    鞭炮在邱女雙腿間炸開,卻造成邱女嚴重燒燙傷,雙腳有二至三度燒傷,佔體表面積30%,剛懷孕的寶寶也因此流產。邱女數度經清創手術,還將頭髮理光以頭皮進行植皮手術,至今仍無法痊癒。

    邱女向張、吳2名工作人員求償醫藥費、生活費、工作收入損失和精神慰撫金120萬元等,共計174萬9246元;對於邱女提出的損害內容,2人均不爭執,但認為她請求的精神慰撫金數額過高。苗栗地院認為,張、吳二人因疏於注意,沒有給予邱女適當保護,導致事故發生,認為其提出的醫藥費4萬6306元、生活所需費用23萬9525元、工作收入損失26萬3415元等求償合理。

    至於精神慰撫金,邱女在整形外科擔任護理師,月薪8萬7千餘元,張、吳2人則分別在工廠、回收業工作,月薪約為2萬7千餘元,法官審酌邱女因傷勢長期就診,精神相當痛苦,判2人應賠償精神慰撫金45萬元;因此總計須連帶賠償邱女共計99萬924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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