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勒斃病母一審被判8年的吳姓男子到高院出庭。侯柏青攝
43歲的吳姓男子自2017年離職後,就全職扛起照顧病母的工作,而其他3名手足並未分攤責任,導致吳男照顧到重度憂鬱症,每天只能睡1、 2個小時,甚至萌生輕生念頭。前年6月間,他由於精神壓力過大,加上再也受不了母親發出「嗯嗯」的哀叫聲,狠心勒斃她。一審國民法官考量他已達辨識能力降低、自首等情況,減刑輕判8年,「刑後」強制治療(監護處分)2年。二審今天駁回上訴,刑度不變,但考量他的狀況後,改命「刑前」強制治療2年。可上訴。
合議庭表示,吳男針對量刑和保安處分上訴,但審酌後認定,他沒有再減刑的理由,但認定原審保安處分部適當,撤銷改判「刑前」強制治療,合議庭也公布具體理由。
合議庭指出,根據八里療養院函覆的鑑定報告指出,吳男要完整治療需要2到3年時間,因此建議2到3年監護處分,合議庭表示,經向八里療養院函詢後,認為監所內治療資源有限,建議先刑前監護處分,待精神狀況改善後再進行刑期。
合議庭表示,審酌鑑定醫師意見,認為重鬱症如果未經治療,復發率甚高,故認為他接受監護治療,待精神狀況改善後再執行刑期,才能達刑罰之懲罰與教化目的,因此認為原審諭知「刑前」強制治療2年不適當,今天撤銷保安處分,改諭知「刑前」入適當處所或用適當方式監護2年。調查指出,吳男擁有兩個同母異父的兄姐,和一個同母同父的妹妹,他從2017年離職後,就扛起照顧病母的全部責任,不但要照料生活起居,還要陪媽媽看病。更慘的是,他因為長期照顧媽媽壓力大,並飽受母親因病發出的「嗯嗯」聲音影響,導致自身罹患重鬱症。
吳男在2023年6月26日早上9點多,再也受不了媽媽的狀況,竟動手勒斃她,吳男沉默伴屍7個多小時後決定告訴鄰居「我殺了媽媽」,其後主動報警自首犯案。一審國民法官審酌他自首、辨識能力顯著降低等狀況,減刑後判8年,同時命他刑後強制治療2年。吳男上訴,希望再予減刑或變更保安處分。
高院上月開庭時,合議庭詳細詢問他照顧的情況,吳男自述,從2017年以來,都是他和媽媽同住,獨力承擔照顧媽媽的責任,其同母異父的哥哥、姐姐則沒有幫上忙;他無奈地說,尤其是這一年多來,他為了定時餵媽媽吃藥,還得和媽媽同住一間房,媽媽每天都痛得哀哀叫,吵得他睡不著,每天只能睡1、2個小時,搞得自己必須吃藥控制情緒,但他仍沒考慮搬出去,因為他要當個「孝子」。
吳男表示,自己也曾向兄姐透露媽媽的狀況,但兄姐這4、5年來,雖然有一直叫他「加油」,卻沒有提供協助。與他同父同母、血緣關係最深的胞妹則坦言,因為媽媽對她的態度不好,生病後也不希望她照顧,因此,她雖然住在隔壁,但盡量不接觸媽媽。其胞妹向法官求情,希望法官能判輕一點,並希望法官准許哥哥先去接受治療。
他也表示,被羈押在看守所以後「睡得比較好」,如果他遇上一樣的狀況,可能也還是忍不住。
合議庭審判長對他的情況也感到鼻酸,坦言很佩服吳男長期照顧母親的行為,但也溫暖勸他說,每個人小時候也都有哀哀叫的時刻,媽媽想必會全部包容,審判長告誡他,不應該用這種方式處理事情。吳男則當庭認罪,悔恨地說,「我真的知道錯了,不應該殺媽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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