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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假醫師」騙砲又傳「裸照」威脅7度性侵! 網路色狼重判11年6月定讞

    2025-04-09 12:15 / 作者 侯柏青
    法庭判決示意圖。本報繪製
    已婚沈姓男子於2018年間透過交友軟體認識18歲女大生,發現女大生想找醫師男友,而他也在互動中發現女大生有輕微心智缺陷,竟謊稱自己是某大醫院婦產科醫師騙砲成功,其後還拿裸照和私密片脅迫女大生7度性侵,沈男甚至不斷威脅女大生傳自拍裸照給他。校方察覺不對勁通報女大生母親,事情才曝光,沈男一、二審均被判11年6月,案經最高法院駁回,全案定讞。

    判決指出,這名女大生案發時就讀大學,但她因為具有心智缺陷,即使成年,心理年齡也僅介於9歲到12歲間,無法回應複雜情境,對性議題更是所知有限,沒有完整性自主能力。

    沈男在2018年透過交友軟體「CHEERS」認識將滿18歲的女大生。女大生告訴他「想找醫生當男友」,他竟起歹念,馬上謊稱自己是大醫院婦產科醫師,隱瞞已婚身分,引誘女大生見面。女大生赴約後,他發現女大生的表達能力和一般人大有不同,而且言談表達和舉止神態也怪怪的,竟將女大生帶到旅館發生關係,而且還趁隙拍攝裸照和私密片。

    其後發展更不得了,沈男食髓知味,竟拿裸照和性愛片威脅女方,如果不照他的意思做,就會散布這些不雅照及檔案,靠這招成功性侵女大生7次。

    但沈男劣行不止於此,他從2018年8月到2019年7月間,另外用口頭或臉書透露要散布不雅檔案,還回傳女大生裸照和就讀的學校網頁截圖,暗示女大生「我手上掌握很多東西」,藉此恐嚇女方傳送自拍裸照給沈男。幸好校方發現後通報母親,母親循線在女兒手機裡發現訊息,揪出這匹惡狼。

    沈男拍攝女大生裸照和私密片,持之7度性侵對方。示意圖,翻攝PIXABAY

    沈男在法院應訊時承認和女大生發生關係,但堅稱是「約砲」,雙方都是自願發生關係,他不曉得女大生有輕度智能障礙,他還辯稱沒有傳訊息恐嚇女方。其委任律師則主張,兩人本來就是透過約砲交往軟體認識,女大生也有透過該軟體認識其他男性並發生關係,主張女大生不是毫無認知。律師也主張,女大生有和沈男分享讀大學、擔任學生會幹部等情況,沈男才會沒察覺女大生的心智年齡只有9到12歲。

    女大生應訊時則駁斥「自願」的說法,指沈男威脅要散布裸照和影片,讓她的爸媽和學校知道,要讓她成為「網紅」,她因為非常害怕,只好跟沈男發生關係。而女大生的母親也強調,女兒無法分辨說話真假、不懂拒絕,而鑑定報告則證明,女大生確實有輕度心智障礙,辨識能力顯著低於一般人。

    一、二審法官勾稽後,認為沈男第一次約砲女大生時,偽裝「醫師」等權威性身分,將女大生引誘到陌生環境,讓她無法向家人求助,而且趁她無法拒絕權威身分的要求,讓女大生陷於無法單獨判斷和解決的狀態;加上女大生也證稱,「當時心很慌,不知道該怎麼辦,就腦筋一片空白,整個人傻在那裡。」法官認定構成乘機性交罪。

    此外,法官根據兩人對話紀錄,也認定沈男多次傳送威脅短訊給女方,內容包括「我會讓妳家人知道」、「妳可以不乖,後果自負就好」、「還是要我去你家,我信還沒寄,別逼我喲」、「妳這樣故意是在逼我,妳忘了妳很多事情在我手上嗎」、「不求取我的原諒,看來要讓學校把妳當掉,讓父母知道妳蹺課約砲了」、「你敢刪我,我要讓妳學校、父母、同學、朋友都知道你做過的事,你就等著吧」。法官因此認為,兩人並非約砲,而是沈男威脅女大生7度發生關係,構成加重強制性交罪。

    法官認定,沈男行為構成1次乘機性交罪、7次加重強制性交罪、1次強制罪,乘機性交罪處2年10月、加重強制性交罪各處7年6月、強制罪處6月,僅強制罪得易科罰金;不得易科罰金部分合併執行11年6月。

    沈男上訴三審,最高法院日前打臉駁回,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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