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捷砍人案嫌犯洪淨。資料照
台中捷運隨機砍人案震驚社會,犯案的20歲男子洪淨在一審遭判刑10年,今(4/23)二審宣判結果出爐,台中高分院考量他與受傷的呂姓高中生達成和解,將其減少3個月刑期,改判應執行有期徒刑9年9月。
洪淨和呂小弟上一次談和解時,提出25萬和解金引發呂家不滿,認為他太欺負人。呂父受訪表示,站在父母角度希望洪嫌有機會重生,但在社會角度上,如果砍人只要賠錢、沒死人就輕判,法律失去約束,社會會亂套。呂父說,「我覺得對我來講,社會認同我們就認同,該負責任就負責任。」
如今呂姓高中生已成年,呂父表示,兒子之所以最後願意原諒洪淨,是因為相信「輪迴說」,認為此生化解仇怨,來世不再糾纏。他也透露,和解金額已從最初的25萬元,提升至與另一名被害人所獲金額相當的100萬元,是呂母和呂小弟本人去和對方談,可能有分期。
洪淨於去(2024)年5月21日帶著1把菜刀、2把水果刀,在台中捷運車廂內隨機行凶,砍傷呂姓高中生與「長髮哥」許瑞顯。警方事後將洪逮捕送辦,依兩項殺人未遂及一項恐嚇公眾安全罪將其起訴,一審合併執行10年徒刑。
二審期間,洪淨當庭向被害人下跪道歉,並親自朗讀手寫信,提及童年家庭事故、青少年時期生病與遭受霸凌的經歷,聲稱因長期壓抑與社會隔離導致犯案。然而,檢方認為,洪在犯案前一晚曾入住高級摩鐵,游泳、打電動、叫傳播妹,認為其行徑計畫縝密,並非單純情緒失控。
台中高分院認為,洪雖否認殺人意圖,但考量所持武器、傷勢位置等情節,認定其確實具有殺人犯意,考量其犯後坦承不諱、表達懺悔之意,並已與呂姓學生達成和解,撤銷一審中針對呂男的殺人未遂判決,改判7年6月,其餘恐嚇危害公眾罪、殺人未遂罪(針對被害人許男部分)之事實認定及法律適用無誤,刑度不變,合併總刑期為9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