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呂志明攝
股票興櫃公司仁新醫藥(6696)申請股上市遭證交所否決,法人董事運賢公司老闆吳育賢在得知後,怕這項利空消息會造成虧損,就在禁止交易期間偷賣股票,總計避避損失達160萬7000元。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吳育賢涉犯《證券交易法》內線交易罪,考量吳男坦承犯行並繳回所有犯罪所得,請法院依法減輕其刑。
檢調查出,2016年間,吳育賢指派部屬許芳銘擔任仁新公司的法人董事自然人代表,2020年12月23日,仁新公司在公開資觀測站發布重訊「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申股票上市(櫃)或登錄臺灣創新板案」。
但是仁新公司向證交所送件後,主辯輔導推薦券商富邦證券公司,於2021年6月15日接證交所口頭通知「證交所有價證券上市經理部門會議」決議不同意該上市申請案。
同年7月2日,仁新公司以通訊軟體LINE或是電子郵件通知董事預計在7月7日召開臨時董事會,同時傳達這次會議主要討論上市申請案的狀況及是否自行徹件。最後會議延到7月11日,並於當日發布重訊「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自行撤回臺灣創新板上市申請案」。
當許芳銘於7月2日獲悉要開會討論公司上市申請案是否自行撤件時,立即向老闆吳育賢報告,告知這次董事會開會的重點,並將討論:選項1主動回文讓主管機關復審決議。選項2仁新自行先撤件。」以決定這次參與討論與表決權的行使。
吳育賢得知後,在消息尚未公開的禁止交易期間,分3次偷偷賣出自己持有的仁新公司股票50張,總計規避損失達160萬7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