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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錢帥君男友」郭哲敏一審重判不忍了! 高院開撕檢舉人和檢警「關係不尋常」

    2025-07-16 16:34 / 作者 侯柏青
    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到高院開庭大吐苦水。廖瑞祥攝
    綽號「小明」的名模錢帥君男友、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被控經營線上博弈狠撈35億元,另從事地下匯兌抽佣1.2億元,一審重判11年8月。郭哲敏今天到高院出庭時大吐苦水,強調自己只是線上博弈「軟體商」,沒做犯法的事,他還當庭爆料檢舉人和時任警政署政風室主任黃錦秋、時任刑事局副局長黃建榮「有交情」,質疑對方聯手陷害將他「包裝成地下匯兌幕後金主」。

    一審判決認定,郭哲敏為Awesome Entertainment集團(AE集團)負責人,他自2018年1月間陸續設立睿世、幻宇、歐聲、叡知、創御、布納星等公司,開發線上博奕遊戲及經營跨境線上賭博行業。郭哲敏主導睿世開發線上博弈包網平台,再串接業者開發的線上博奕遊戲,並承租網路資料中心(IDC,Internet Data Center)伺服器機房,和線上賭博網站業者(站長)共同經營博弈事業。

    判決認定,郭哲敏和境外站長們利用線上博弈遊戲,和來自中國(含香港)、菲律賓、越南、泰國、印度、緬甸、馬來西亞及印尼等玩家對賭,AE集團抽成獲利折合台幣高達35億7943萬680元,而郭哲敏為了處理賭博款項,也做起地下匯兌生意賺走1.2億手續費。一審重判11年6月。

    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當年從泰國被押解回台。資料照。讀者提供

    一審重判11年半,二審聘王牌律師出馬

    郭哲敏二審委任知名律師施宣旭等人幫忙辯護。

    高院今天首度開庭,法官問他有沒有意見,郭哲敏捏著一張紙,一字字吐露心裡累積的委屈,「我的心情非常沉重。我知道我被指控了非常嚴重的罪名,包括經營賭博、地下匯兌和洗錢,甚至還被說成是犯罪組織的『首腦』。這一切,對我來說,簡直是晴天霹靂,也是對我人格最大的污衊。」

    郭哲敏說,從來沒有想過要在台灣經營賭博。他進一步解釋自己的生意模式,強調自己的AE公司是做線上博弈「軟體開發」及遊戲代理,服務的對象均為「境外」合法經營博弈的簽約站長。和AE簽約的下游網站,也都設定鎖住台灣的IP位址,防止台灣玩家到合作網站賭博,「我們是合法經營的上游供應商,我從來沒想過在台灣從事違法賭博。」

    他表示,一審認定AE的伺服器設在台灣「誤會大了」,因為AE在台灣租用的伺服器,只是用來「測試軟體」用的,「租機房就是用來測試軟體,測試沒問題後,就會把軟體交給站長打包放到美國亞馬遜雲端伺服器上線,真正的賭博網站伺服器都在台灣境外,怎麼說我在台灣經營賭博?」

    至於捲入地下匯兌,郭哲敏堅定地說,「我真的,真的沒有經營地下匯兌。我知道這個案子會被偵辦,是因為李銘展、吳睿愷及徐奐宇(檢舉人)3人,這3個人因為內部發生金錢糾紛,懷恨在心,所以聯手誣陷我。」

    轟檢舉人聯手檢警誣陷

    說到這裡他越來越激動,厲聲表示,「他們先是去調查局檢舉我,後來又去向政風室檢舉我,他們透過熟識的時任警政署政風室主任黃錦秋,黃錦秋就叫刑事局副局長黃建榮來辦我。檢舉人和他們私下都有往來,很有交情,用不實證據把我包裝成地下匯兌的幕後金主。」

    郭哲敏解釋,「他們提出的不實證據包括,李銘展聲稱我是他的老闆,他在幫我建構地下匯兌架構,但是,李銘展實際上早在2017年間,就利用華邦銀樓做地下匯兌,他們早就在做這塊了,甚至還侵占張旭昇的錢。李銘展聲稱,睿世公司有『地下匯兌』部門,睿世在做詐騙,這些都是謊話。」

    他說,睿世公司是2018年成立的,都是合法經營,每年都有大量的合法外匯收入,幾年來匯了4、5千萬美金進來,這些錢都經過投審會審核把關,睿世也委託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作帳。如果是非法地下匯兌,為什麼還要透過銀行匯款大筆資金?如果是非法的,為什麼要委託會計師事務所作帳,根本不合常理。

    他表示,吳睿愷證稱他有要求「介紹客戶」,卻拿不出跟他聯繫的對話紀錄,而且金流顯示,他接觸的客戶都是他早期在華邦銀樓時期就有的;徐奐宇說他出資一億元投資地下匯兌,但他也承認是「聽來的」,沒有實據可以證明。檢舉人的證詞非常可疑。

    高檢署檢察官黃錦秋(前)。資料照。侯柏青攝

    前刑事局副局長黃建榮。呂志明攝

    招待所被當成地下匯兌據點

    郭哲敏也說,一審認為他有支付內湖區行愛路3樓的開銷和員工薪水,認定他是地下匯兌業者,但他解釋,3樓區分為「招待所」和「張旭昇的水部門辦公室」,張旭昇的水部門在2020年5月就搬家了,而他從頭到尾只使用過招待所,在哪裡泡泡茶、唱歌和吃飯,而且是自己付錢,該處和地下匯兌一點關係都沒有。「那裏的員工會尊稱我『老闆』,只是因為以前曾在我的公司做事,後來他們禮貌性跟著張旭昇叫我『老闆』,實際上,張旭昇才是他們的老闆。」

    他強調,檢方查扣一份2022年7、8月的收入費用表,一審認為這是地下匯兌帳冊,但這份資料其實是他的個人私帳,一審還把裡面的「『安』薪資50萬」解釋為張旭昇在水部門的薪水,他狐疑地說「我在AE公司月領20萬薪水,說我支付他月薪50萬,這是完全不可能的事。」

    郭哲敏強調,AE集團沒有透過群組和吳睿愷、徐奐宇互動,充其量只有委託他們代收付一些款項,然後付給他們手續費,從對話紀錄也知道,吳睿愷和徐奐宇也有服務其他的客戶,AE集團只是合作對象之一。「我不認識他們3個人,也沒有聯絡方式,一審竟然說我是地下匯兌的經營者,我沒辦法接受…」

    他強調,自己沒犯罪那裏需要洗錢?他的AE集團架構都是為了稅務規劃,這在跨國公司中是很常見,「我一輩子光明磊落,認真打拼事業。這一次,我感覺自己是被惡意陷害,被羅織罪名。希望法院能明察秋毫,尤其請法院注意檢舉人與偵辦人員之間不尋常的關係,以及他們在取證過程中的重大瑕疵。真相會水落石出,我的清白終將被證明。」

    委任律師李秉錡則聲請具保停押,他強調,原審沒有理解GPS的問題,當時郭哲敏配戴電子腳環,事實上只要到山洞就會斷訊,一審懷疑郭哲敏在測試功能直接羈押他,都是誤會,他強調郭哲敏願意出較高的保金,同意戴電子腳環,也可以搭配律師每天出具行動報告給法院。法官裁定候核辦,將由合議庭評議是否交保。

    郭哲敏說,張旭昇也只是代收付業者。資料照。廖瑞祥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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