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民進黨立委高嘉瑜2024總統大選期間,曾在臉書貼文批評國民黨候選人侯友宜「逃漏稅」遭侯提告,士林地檢署今(7/25)予以不起訴處分。資料照。呂志明攝
前民進黨立委高嘉瑜2024總統大選期間,曾在臉書貼文狠酸國民黨候選人侯友宜是「逃漏稅包租公」,遭侯友宜提告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及加重誹謗罪,士林地檢署今(7/25)認為高嘉瑜言論屬公共事務評論,且罪證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
高嘉瑜2023年12月間在臉書兩度發文,爆料侯友宜2018年競選新北市長時,曾「保證大群館沒有逃漏稅,卻在選後偷偷補稅⋯⋯更可惡的是還有國稅局官員配合」,痛批侯「逃漏稅又說謊,在國外早就該退選了!拿司法當遮羞布還拿太太當擋箭牌!什麼漢子」。
對此,侯友宜認為高嘉瑜的發文嚴重貶損名譽及社會評價,並具影響選舉之虞,向北檢提出加重誹謗及「意圖使人不當選而散布謠言」罪告訴,案件後續因管轄移轉至士林地檢署辦理。
偵查過程中,高嘉瑜否認犯罪,強調她的言論是基於既有公開資料、本於事實,除了2018年間時任台北市議員王威中多次召開記者會揭露「大群館」稅務爭議之外,監察院也曾為此糾正台北市政府,國稅局後續也進行補稅。她認為這是針對候選人誠信與公共利益的評論,而非惡意造謠。
同時,士林地檢署並請王威中作證,他在偵訊中指出,「大群館」由侯家人經營的又昱公司所有,土地為侯妻名下,他曾比對財產申報資料,推測侯妻可能無償提供土地。王指出,政治人物家人常被作為財產借名管理對象,社會觀感多認為「侯妻逃漏稅等同侯逃漏稅」,並提供當年新聞與監察院糾正資料佐證。
士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高嘉瑜貼文涉及公共事務與選舉議題,即使讓侯友宜感到不快,也難以僅憑侯的主觀感受認定為誹謗或惡意散布謠言;另監察院糾正案及國稅局補稅資料確有其事,若要認定高的言論全屬謠言,仍存疑慮。
士林地檢綜合事證,認定高嘉瑜罪嫌不足,依《刑事訴訟法》第252條第10款為不起訴處分。若侯友宜不服該處分,可在接獲通知10日內,向高等檢察署聲請再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