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姓男子持33公分水果刀攻擊警員。讀者提供
保護令成為救命符!台中市彭姓男子與不滿女友李女提出分手,去年聖誕節凌晨竟持33公分長刀闖入李女住處埋伏,李女因報案聲請保護令,員警陪同返家,驚見彭男抓狂,彭男揮長刀四處攻擊,其中1名員警被刺殺胸腹部3刀,刺中心臟受重傷,眾人使用辣椒水等物品緊急制伏彭男。台中地院近日依殺人未遂等罪,判處彭男7年5月徒刑,另毀損罪6月可易科罰金。
判決書指出,案件發生於2024年12月25日,35歲彭姓男子不滿李姓前女友提分手,連夜闖入女方位於南區住處,並持刀毀壞沙發、床、電視櫃及化妝台。李女發現彭男異常行為後,在現任洪姓男友陪同下前往派出所報案聲請保護令,清晨4時許完成手續後,由2名員警陪同返家。
沒想到,李女一回家,就遭埋伏的彭男持33公分長刀攻擊,員警見狀立刻噴辣椒水制止,彭男當場抓狂,持刀往其中1名員警的胸腹部猛刺3下,又砍傷另1名員警的手腕,最後眾人合力制伏彭男。
身中3刀的陳姓員警(33歲)胸部中刀,導致氣胸、心包膜損傷,左胸縫了6針、腹部縫了10針;另1名陳姓員警(46歲)則是左手腕縫了5針,幸好二人經治療後均無生命危險。
法院審理期間,法官審酌密錄器畫面及員警傷勢,認為彭男攻擊位置位於胸腹部,與一般奪刀劃傷位置明顯不同,認定彭男漠視公權力,危及值勤員警生命安全,且犯後態度不佳,依殺人未遂罪判處7年徒刑、傷害罪9月,合併執行7年5月,不得易科罰金。毀損罪部分則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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