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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控侵占閨密逾31億獲不起訴 邱瓈寬發聲「感謝司法還清白」

    2025-08-27 18:52 / 作者 呂志明
    邱瓈寬之前為了恩師遺產的問題到北檢出庭。資料照。讀者提供
    1名大立光(股票代號3008)的元老女兒謝姓女子,在臨終前託孤,請好閨密、名導邱瓈寬幫忙照顧小孩,沒想到小孩的生父事後竟以小孩的名義,指控邱瓈寛將小孩母親持有的大立光股票出售,侵占股款及生活費逾31億元,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邱瓈寬分文未取,處分不起訴。邱瓈寬獲悉後也透過律師發聲,感謝司法還她清白,但是報導波及到已逝的摯友,讓他感到萬分不捨。

    邱瓈寬表示,謝女士生前與林姓男子未婚同居並生下一子,兩人長期因財產糾紛對簿公堂,林男不僅沒有支付任何扶養費,甚至未曾探視子女,謝女與他情同家人,2相知相惜共同照護與陪伴。

    邱瓈寬表示,2020年謝女士病逝於醫院,她依其託孤與長期照顧,處理後事並维繁子女原有生活。但孩子生父林男卻在喪禮中強行帶走子女,不讓她所有的關懷及探視,由於謝女小孩繼承鉅額遺產,但林男之前對小孩不聞不問,又與謝女有財務糾紛,其管理子女遺產正當性引發嚴重疑慮。

    聲明稿指出,為達成好友生前所託及维護子女權益,她積極向司法求助,並向社會局陳情,盼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72條為子女設立信託,確保遺產
    被獨立保護,但卻未獲社會局回應,於此同時,林男以多起訴訟阻撓她的善意作為,最後才會衍生媒體報導的事件,所幸司法已予澄清。

    邱瓈寬認為,單親家庭未成年子女如因共同生活之一方父母過世,因而繼承遺產者,除承受喪親之痛,更易遭環境突變與資產侵害,她呼籲立法與行政機關本於《兒童權利公約》,正視制度缺口,積極建構保障機制,以守護兒少最佳利益。

    對於閨密小孩的生父提告獲不起訴,邱瓈寬透過律師發出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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