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少康(左)和周玉蔻訴訟戰延燒《民視》。資料照。廖瑞祥攝。
媒體人周玉蔻2021年起在臉書及《民視》政論節目上等,抨擊時任中廣董事長趙少康「拋妻棄子、不認骨血」,趙少康提告,周玉蔻和《民視》被判連帶賠償200萬,周另獨賠20萬定讞。《民視》賠完205萬後也提告要求周分攤150萬,台北地院今天開庭審理,周玉蔻拒絕分攤,反指《民視》審核出錯。
周玉蔻2021年8月26日在《放言》傳媒撰文「趙少康如果想玩政治、打算回到政壇,應回答新黨的電台如何被你據為己有、你在人生過程裡是如何對待親生兒子的?這些事情不會隨著時光被海浪吹走,沙灘上總會留下足跡。」隔年9/17,周又在私人臉書轟趙少康家暴、拋妻棄子及不認骨血,同年9/19周玉蔻另在《民視》「辣新聞152」節目中,開酸趙少康「打太太家暴,扔掉你家的兒子,不認骨血,拋妻棄子」等。
趙少康提民事訴訟,要求周玉蔻和《民視》連帶賠償1000萬,且要求下架及禁止發表散布。周玉蔻供出消息來源是前中廣韓姓播音員和「藍營口譯哥」前國民黨駐華府副代表黃裕鈞,但韓女作證時否認,黃裕鈞則未出庭作證。法院最後判周玉蔻和《民視》連帶賠償200萬元,至於周在個人臉書及經營的媒體網站部分則單獨賠20萬元,全案確定。
《民視》前後付給趙少康205萬餘元,並依照合約規定要求周玉蔻分攤150萬元,但周拒絕給付被告上法院。
北院今天開庭,周玉蔻委任律師主張周玉蔻只是節目主持人,播出內容都是《民視》自行處理,就算要賠也只能賠1.5萬元的主持費,其餘應由《民視》全部負擔。周玉蔻則反指《民視》的節目有收益,審核出錯也應負責。法官庭末諭知,全案改11/11再開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