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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山之狼」拖14年不槍決!強盜殺人聲請再審 徐偉展驚吐:關很久了想出獄

    2025-10-07 13:21 / 作者 侯柏青
    死囚徐偉展聲請再審,出庭時眼神仍犀利。廖瑞祥攝
    30年前讓婦女聞之色變的「中山之狼」徐偉展,涉嫌強盜殺人奪命及強盜性侵,2011年3月17日遭最高法院判死刑定讞,隔年再加判無期徒刑,但迄今14年未槍決。徐偉展聲請再審拚免死,他今天赴高院出庭,沒想到他已中風多時必須坐輪椅,且重聽嚴重,聲音沙啞到幾乎無法發言,法官問他是否由律師代答,他頻頻點頭比「OK」手勢。法官最後問他「有什麼話要說?」徐偉展竟透過律師轉述,「已經執行很久了,希望可以出監。」

    調查指出,憲兵退伍、時年24歲的徐偉展,是自小備受姊姊們寵溺的么兒,但他在1996年卻與未成年表弟潘男(被判20年定讞)共謀強盜夜歸女子,兩人利用計程車搭載柯女,搶走兩條金項鍊、手錶、現金4000元,徐偉展還將柯女載往山區勒死後埋屍。他另與潘男、未成年的賴姓少年繼續尋找夜歸女犯案,徐偉展佯裝計程車司機,在同年10/14凌晨5點多載走兩女,3人強盜兩女身上的17000元現金,還恐嚇兩人各籌5萬元贖金並將兩女載往山區輪流性侵,最後領走10萬元贖金。

    不過,徐偉展逃亡5個多月後落網,但他卻否認犯案,主張遭警方刑求灌水,更鬼扯「被害人要求性侵」。法院歷審均判處死刑,徐偉展涉及強盜殺人部分,2011年3月17日被判死刑確定,至於涉及強盜性侵、竊盜等案,則在隔(2012)年10月25日判處無期徒刑、4月有期徒刑確定。

    徐偉展被判死刑定讞超過14年,始終不放棄替自己找生路,他歷年來多次委託律師聲請再審,均遭法院駁回。不過,憲法法庭去年做出憲判字大幅限縮死刑適用後,他再次找到聲請再審的契機。

    死囚徐偉展已中風多年,搭輪椅出庭。廖瑞祥攝

    而昔日狠毒的「中山之狼」再度現身媒體,徐偉展的神情判若兩人,還搭輪椅現身,據知現年54歲的他,已經中風好幾年,記者不斷問他問題,他都比著耳朵表示「沒聽到」。

    高院開庭時,徐偉展因為聽不太清楚,幾乎都是透過律師表達,而他在開庭過程中也不時咳嗽。

    其委任律師表示,依照憲法法庭去(2024)年做出的憲判字第8號,就死刑案件的罪刑、量刑基準和加重量刑因子等,都設有免刑或減刑的要求,況且,依照112年度憲判字第2號的要求,應該要把減輕或免刑規定納入量刑考量,這都是死刑案件聲請再審時應該考量的事項。

    委任律師表示,原審沒有充分考量「教化可能性」,只以他「實屬泯滅人性、罪無可逭」等寥寥數語作為量處死刑的依據,沒有處理到教化可能性、更生教化或再社會化的可能性。律師主張,應該調閱徐偉展從1997年3月15日進入台北看守所迄今的全部輔導紀錄,再次判斷他有沒有教化可能性,並開啟再審。

    法官則問律師團,本件是要主張無罪、免訴、免刑,還是輕於原判決所認定的罪名?律師團表示,應該適用減輕、免刑或輕於原判決的情況。

    法官再問律師團,「罪名主張是哪一條?」徐偉展好奇地回頭看了一下記者,律師團卻突然沉默,無法回答這個問題,表示必須1周內再補充罪名;不過,律師團建請法院盡速調閱徐偉展的在監紀錄,以確認他有無教化可能性。

    庭訊尾聲時,法官問徐偉展「還有什麼話想講?」幾乎整庭都沉默的徐偉展突然把律師叫到耳邊,用沙啞的聲音講述主張,律師團則尷尬代答說,「他認為已經執行很久了…希望可以出監。」法官訊後將他還押北所。

    記者在庭訊結束後詢問徐偉展身體狀況怎麼樣?當年為什麼要殺人?他均不發一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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