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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調查官收「水果禮盒夾500萬」醜態現形! 他辯「沒拿到」遭打臉判12年確定

    2025-11-17 14:07 / 作者 侯柏青
    前調查官郭詩晃。資料照。侯柏青攝
    前台北市調處松山站調查專員郭詩晃(2020年1月退休),2016年偵辦潤寅集團詐貸472億案時,竟透過有富集團總裁洪村騫(緩起訴確定)當白手套,收受潤寅董娘王音之藏放在水果盒裡的500萬現金後「吃案」,另請託洪關說升遷。他狡辯「沒收到錢」,一、二審均不採信,依貪污罪重判12年、褫奪公權6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他須入監。

    調查指出,郭詩晃是松山站資深調查官,專門負責調查貪瀆、重大經濟等, 在調查局期間更有7年調任台北市國稅局監察室,熟稔相關案件偵辦。他在2009年、2010年間,因有富集團有意在郭母位於台北市住處附近都更改建,因而認識洪村騫及有富國際公司開發部經理李世仁(緩起訴確定)。

    潤寅集團董娘王音之從2008年起,就指示員工假借名義向銀行詐貸,2011年起,王音之陸續向洪村騫夫婦借貸,累積欠下9億元巨債。

    2016年間,調查局洗錢防制處察覺潤寅違法,移送台北市調查處松山站查處,由郭詩晃承辦。郭詩晃在同年11月展開約談,王音之怕犯行曝光,隔年2、3月間,她詢問洪村騫認不認識承辦案件的「郭專員」,洪村騫指示李世仁向郭詩晃查證後,發現郭竟然就是承辦人。

    郭詩晃發現洪村騫、王音之很關心案子;洪村騫則思忖,如果詐貸曝光,他和妻子借給王音之的錢會討不回來,動念協助王音之脫身。

    洪村騫指示李世仁找郭詩晃「談都更」,約郭在母親住處見面,洪村騫獨自把裝有500萬元現金的水果盒放在郭母處,洪離開前還刻意提醒郭「不要將水果箱送給別人」。洪事後告知王音之「行賄500萬元」,王女爽快開支票歸還賄款。

    郭詩晃收下水果盒後,他已發文給國稅局監察室調取潤寅2016年、2017年的十大交易對象明細,應知潤寅有冒名匯款等不正常金流,他於2018年也發現潤寅涉嫌詐騙銀行的跡證,郭詩晃不但刻意忽略,還在2019年1月2日要求李世仁轉告王音之補提潤寅交易明細。

    在沒有進一步查證下,郭詩晃隨便假裝查核完畢,在2019年1月7日擬具「查無具體不法事證,同意改列資料參考」函稿,呈核後翌日函報調查局,調查局1/11准予改列「資料參考」,郭詩晃同日調到台北市調處秘書室負責檔案管理,潤寅案改由後手調查官於1/15將函文併卷存查,郭詩晃還將訊息通報李世仁。

    其後,潤寅資金周轉不靈倒閉,王音之夫婦逃亡海外,台北地檢署指揮北部機動展搜索潤寅後,赫然發現潤寅曾開立2張各250萬元的支票,而支付廠商竟是「調查局郭」,才揪出郭詩晃涉貪。

    郭詩晃應訊辯沒收賄,他還聲稱自己嚴正告知洪村騫「會秉公處理」。但洪村騫則緊咬,他當天送水果盒給郭詩晃後,郭一開始說「不行,要退還」,但後來並沒有退還,郭母過世後,他去參拜,郭詩晃又說要退還「東西」,他告訴郭「不用還」,郭就沒找過他了。他還說,郭母是地主,如果協助整合都更成功,他至少可以賺5億元,才會希望做好和郭詩晃的公共關係。

    法院則認為,若郭詩晃從頭到尾拒絕收賄,一開始就應向政風室報備李世仁關說、洪村騫帶水果箱造訪,而且在偵辦期間也會避免接觸兩人,卻捨此不為,反而主動和李世仁聯絡並央請洪村騫幫忙升遷,據此認定郭詩晃說謊。

    一、二審均判郭詩晃12年、褫奪公權6年,追繳未扣案的500萬元;王音之認罪判4月確定。郭詩晃上訴最高法院遭駁回,全案定讞。

    郭詩晃本人已經退休,但懲戒法院仍判他撤職、停止任用4年及罰款60萬元,他已上訴第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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