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到夜店舞台餵酒男客,未料遭陌生男子性騷得逞。夜店示意圖。取自pixabay
台中一名女子到夜店飲酒跳舞,期間上舞台餵酒給在場男性消費者,不料卻遭其中一名杜姓男子拉下,對方並趁機伸入她衣物內觸摸私密處,性騷得逞。女子隨即報警,杜男被判處4個月有期徒刑。
據判決書內容,事發在今年4月間,女子小晴(化名)與男友到某夜店玩樂,與其他女性消費者一起到舞台跳舞,並應現場男性消費者的要求,拿著酒瓶餵台下男性消費者喝酒。
小晴餵酒給杜男時,杜男竟順勢將她拉下舞台,趁著對方來不及防備,又把手伸入她衣物內觸摸私密部位得逞。小晴當下告知夜店安管人員,隨後和男友去報案,杜男被依性騷擾提起公訴。
杜男聲稱,自己當時的確在夜店內,但沒有把小晴拉下舞台,亦無性騷舉動。不過,從現場監視器畫面可見,杜男抓住小晴手臂,接著小晴就跌下舞台,並來到杜男前方,打臉杜男說法。
法官指出,小晴離開夜店後即前往派出所報案,顯見確實受到驚嚇,而小晴衣物檢出男性Y染色體的微物,根據小晴說法,她去夜店前有洗澡、與男友沒有親密肢體接觸,判定杜男有性騷事實。
法官表示,杜男為滿足私慾,不尊重他人身體自主權利,又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考量其犯後態度,依《性騷法》第25條第1項前段判處4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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