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創意私房、偷拍女警、民眾、精神疾病患者、未成年女子、女同學的警員郭昇翰。資料照。呂志明攝
在台北市警局服務的警員郭昇翰,加入創意私房購買未成年少女性影像,另外又從不同管道下載,總計違法持有10餘名少女性影像,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其涉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依法提起公訴。
全案起因於台中地檢署偵辦加入創意私房會員的案件,查出在台北市警局服務的警員郭昇翰也是會員之一,檢察官發動搜索約談後,不僅在他的隨身碟發現有未成年少女的性影像,還發現他疑似在派出所裝針孔偷拍,由於郭昇翰僅為創意私房會員並非幹部,台中地檢署將郭的部分移轉由台北地檢署偵辦。
北檢分案後就郭昇翰涉嫌偷拍的部分,在去年10月間發動搜索並將他收押,最後查出郭男涉嫌利用針孔及手機在任職派出所的身障廁所偷拍民眾、女警如廁畫面,還將針孔安裝在商家的廁所偷拍。不僅如此,郭男還趁機用手機偷拍女警、洽公的女子上衣內胸部隱私;參加同學會時,偷拍女同學;甚至在執勤處理女性民眾救護任務時,見到對方下半身沒穿衣褲偷拍珍藏,總計被害女子近60人。
檢察官調查後以涉犯妨害秘密、妨害性隱私、違反個資法等罪嫌起訴,今年6月間一審台北地院依兒少法重判12年、個資法判1年2月,目前全案上訴二審高院審理中。
至於郭昇翰持有10餘名未成年少女性影像的部分,檢察官在勘驗查扣的電磁紀錄並比對網頁瀏覽紀錄,發現郭昇翰除了加入創意私房購買外,還有部分是從網路下載,而其持有的性影像類型,有些是在廁所偷拍,有些則是遭騙自拍,還有則是男友拍下後流出。
檢察官為了釐清案情,一一傳喚這些被害少女出庭作證,有些少女得知後決定對偷拍或是外流者提出告訴,檢察官也針對這個部分另外簽分他案偵辦,若無管轄權也已聲請移轉管轄。
對於持有少女性影像,郭昇翰則坦承犯行,只是這些影片中,那些是向創意私房購買,那些是從網路下載,他已記不清楚。
檢察官調查後,就郭昇翰持有未成年少女性影像的部分,認為其涉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今日依法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