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地檢署偵辦公美濃大峽谷盜採砂石案。資料照。橋檢提供
高雄市美濃大峽谷發生大規模盜採砂石及非法回填廢棄物案件,橋頭地檢署歷時多月偵查後,發現該案涉及非法回填廢棄物高達14萬噸,並從中牟取不法所得超過2億元。檢察官認為涉案的地主呂啟田及共謀者議員助理石麗君等12人,涉犯《廢棄物清理法》及《組織犯罪防制條例》,依法提起公訴。並請求法院對呂男、石女各求處4年、2年以上徒刑。
橋檢查出,自2017年10月起,呂啟田主導並指揮一個專門從事盜採砂石及非法回填廢棄物的犯罪集團,事先大量購買或實質掌控高雄市美濃區成功段多筆農地,進行盜採砂石並販售牟利,隨後再向運輸業者收取傾倒費用,允許其在盜採後形成的坑洞內非法回填廢棄物。
檢方指出,2024年6月間,呂啟田透過王國正與當時擔任議員助理的石麗君簽訂虛假的租賃契約,以新台幣1600萬元取得成功段470號等農地所有權。石麗君明知相關土地將被用於非法行為,仍協助提供假租賃契約作為掩護文件,並向警方申請砂石車通行證以掩飾犯罪行為。
進一步調查發現,自2025年2月起,每輛貨車傾倒廢棄物需支付600元至1500元不等的費用。該犯罪集團共傾倒廢棄物高達14萬噸,呂啟田與石麗君從中共不法獲利約2億4000多萬元。
檢察官調查認為,全案涉及的犯罪行為不僅破壞國土環境,更對農業生產及公共安全造成嚴重影響,因此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及《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3條等罪名,對呂啟田、石麗君及共謀者共12人提起公訴。
檢察官審酌呂啟田長期主導犯罪集團,犯罪情節重大,對國土及環境造成難以回復之損害,且犯罪所得高達2億多元,建請法院從重量處4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於石麗君明知不法仍參與犯罪集團運作,行為時是議員助理身分,申請砂石車通行證交給呂啟田及運輸業主旗下司機使用,與盜採土石集團配合在農地回填廢棄物,且犯後態度不佳,請量處2年以上有期徒刑。
此外,由於全案尚有其他共犯在外,且組織結構嚴謹,為避免石麗君與其他尚未到案的共犯聯繫或串供,檢察官也建請法院繼續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