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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積電2內鬼交保!交護照、電子監控、宵禁 法院「國安等級」防逃禁令曝光

    2026-02-06 10:56 / 作者 侯柏青
    前台積電工程師吳秉駿(右)、戈一平(左)。資料照。廖瑞祥攝
    台積電在職工程師吳秉駿、戈一平涉嫌洩漏二奈米製程參數,2人從偵查一路被羈押到法院審理,差點無法回家過年。合議庭昨(2/5)天逆轉裁定吳秉駿300萬、戈一平200萬交保,由於兩人涉重罪,合議庭為了防逃祭出嚴密限制,不但要求一周內交護照,還命戴電子腳環,並禁止兩人在晚上10點到凌晨6點離開住處逾100公尺,每天也必須拍照打卡報到,防逃嚴密程度幾乎是國安等級。

    調查指出,陳力銘原擔任台積電12廠良率部門工程師,其後跳槽到台積電供應商、東京威力科創行銷部門,他急於提升新東家的蝕刻機台良率,爭取成為台積電供應商,因而拜託清大學弟吳秉駿及同僚戈一平等人打探消息。吳秉駿和戈一平使用筆電連線登入內網後,陳力銘再用手機翻攝台積電的廠商測試數據,前後翻攝數百張照片,其中14張經鑑定觸及國家核心關鍵技術。

    陳力銘迄今羈押。資料照。廖瑞祥攝

    檢方將3名內鬼依《國家安全法》等罪名起訴,主謀陳力銘求刑14年、吳秉駿求刑9年、戈一平求刑7年,智商法院去年9月裁定3人接押並二度延長羈押,但昨天出現逆轉,吳秉駿和戈一平聲請具保停押,合議庭准了吳交保300萬、戈交保200萬。

    法院指出,兩人經訊問後,認為犯罪嫌疑重大,但有羈押原因,沒有羈押必要,但考量本案還在審理中,當事人的心態和考量可能會隨訴訟進行而有所變化,無法排除可能出境滯外的可能性,因此決定命其交保、科技監控等措施,以貫徹防逃目的。

    而法院祭出的禁令包括,一、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二、在此期間不得和同案被告接觸或探詢案情;三、配戴電子腳環,未經法院許可,不得靠近海岸、港口、機場等處,也不得於每天晚上10時至翌日凌晨6時,離開限制住居處所逾100公尺;四、於每日上午7時至8時,在限制住居處所,持個案手機拍攝自 己面部及門牌照片,同步傳送至科技監控中心向法院報到,並應隨時攜帶個案手機;五、4釋放後一週內必須向法院交付中華民國護照。

    法院指出,如果吳秉駿、戈一平違背應遵守事項,法院可以依《刑事訴訟法》逕行拘提或做出其他適當處分。不服裁定可在10日內提抗告。本案合議庭成員為審判長張銘晃及法官馮浩庭、彭凱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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