躲避球,體育課,運動。示意圖,取自pexels
台南市一所小學2024年發生校園暴力,一名就讀6年級曹姓男童在體育課打躲避球時和同學爆發衝突,課後因不滿鄭姓同學私下跟其他人抱怨「以後不跟他玩了」,竟從鄭童後方抱起他重摔在地,導致鄭童的左腳骨折、背部挫傷,且生長板為此損傷,罹患長期性創傷後壓力症候群。台南高分院近日審結後,盼曹姓男童與父母須連帶賠償61萬670元,全案定讞。
根據判決書,這起校園案件發生在2024年12月12日,當時曹姓男童的班級在體育課打躲避球,兩隊交鋒時,曹姓男童在內場綁鞋帶,被敵方砸中2次,他拒絕出局,一旁的呂姓同學看不下去上前勸阻,被曹童摔地、毆打頭部,鄭童上前制止「你不能打他!」、「你被打到本來就要出去」,結果他也遭曹童揮拳打到背部。
體育課結束後,鄭童私下向其他同學訴委屈,表明如果下次曹童還要玩,「我就不玩」,怎料曹童剛好經過,聽到鄭童的話情緒失控,抱起鄭童將他重摔,並多次用力毆打其背部,導致鄭童左腿骨折、生長板受傷、背部挫傷,需開刀復健,面對創傷後心理反應,以及未來可能面臨停止發育等後遺症。
對此,鄭童家長相當不捨,依據醫療費、看護費、精神撫慰金、交通費等向曹童與其父母求償107萬5230元,台南地院判賠83萬1510元。
曹童父母不服上訴,表示曹童是高功能自閉症患者,他之所以失控,是因為鄭童曾出言挑釁罵他是「神經病」。對於求償費用,曹童家長回應家境不佳,無法完全負擔,部分費用應由健保或家庭吸收。
台南高分院審理後認為,鄭童沒有蓄意挑姓曹童,曹童應負所有攻擊同學的責任,法官明確指出,校園暴力並不屬健保代位求償範圍,親屬接送與照護雖非實支費用,仍屬可評價之勞務,不得免除賠償。而曹童親屬未能證明已盡監督,需負連帶責任,經核算,改判曹童與父母須連帶賠償61萬67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