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4.5億北市精華區土地被盜賣!法院只判國賠5217萬 前大法官家族提釋憲下場曝

    2026-06-11 16:09 / 作者 侯柏青
    大法官王澤鑑伯父遺留的土地遭盜賣,市價4.5億只判國賠5200萬,提釋憲也無效。李政龍攝
    台灣《民法》權威、前大法官王澤鑑的伯父王諸齊過世後,其名下位於台北市東區的400多坪土地被列「公共設施保留地」漏未辦繼承,20多年前遭歹徒盜賣。子女等遺族怒告大安地政所討國賠4.5億元,去年獲賠5217萬定讞。遺族認為,確定判決無視土地被政府設置成道路用地,才導致市價和一般土地有異,判決認定侵害人民財產權,因而聲請裁判憲法審查。不過,憲法法庭已裁定不受理。

    現年87歲的王澤鑑,是德國法學家卡爾·拉倫茨的門生,曾拿下德國慕尼黑大學法學博士,返國後長期任教於台大法律系,為台灣《民法》權威,他著作的《民法學說與判例研究》,在法學界被稱為「天龍八部」。

    沒想到,王澤鑑身為《民法》權威,其伯父家族卻和政府爆發嚴重的訴訟糾紛,而且家族打民事官司竟踢到大鐵板。

    前大法官王澤鑑是國內《民法》權威,著作等身。資料照。廖瑞祥攝

    調查指出,王澤鑑伯父王諸齊長年旅居國外,王諸齊於1991年2月22日過世,6名子女翌(1992)年繳清遺產稅。

    不過,王諸齊在台北市敦化南路留下1筆150坪土地(仁愛段二小段37地號),在忠孝東路四段216巷(名人巷)留下2筆共260坪(仁愛六小段172、174地號)的土地,該批土地被列「公共設施保留地」,且作為道路使用。由於子女們渾然不知道有土地存在,導致辦理繼承時,意外漏了金雞母。

    2003年間,有不肖人士拿著偽造的王諸齊長子身分證、除戶證明及王諸齊「遺產稅逾核課期間案件同意移轉證明書」及以長子王萬子為唯一繼承人的假繼承系統表,向大安地政所辦理「單獨繼承」3筆土地。歹徒成功拿到土地後,先盜賣名人巷的260坪土地給不知情的第三人,再移轉澎湖縣望安鄉公所,至於敦化南路的土地也循相同模式盜賣,再移轉給台北市政府及不知情的第三人。

    王諸齊的子女發現後提告,遺族主張,王諸齊被盜賣的土地被列為「公共設施保留地」,政府若在2003年辦理徵收,光是依當年公告現值加兩成計算,價值就上看4億4943萬2001元,他們在2005年9月間向大安地政所請求國賠被拒,因而提告大安地政所及稅務機關、戶政機關。

    大安地政所於法院開庭時主張,王諸齊長子王萬子在2003年11月、其他5名子女在2004年3月間,已分別獲悉土地被移轉,5名子女先在2006年3月27日提告,長子則在同年4/25追加提告,大安地政所主張提告「超過時效」,也認為請求國賠的數字遠超過市價。大安地政所認為,子女沒有請求恢復原狀也有過失,而且求償金額,也應該扣掉可以請求返還的部分土地。

    這場盜賣土地大戰在法院纏訟前後超過18年,法院率先排除戶政所、稅務機關的民事責任,只剩大安地政所在官司上孤軍奮戰。高院更二審曾判全額賠償(加計利息)6.5億元,但更五審又逆轉,認為只能用盜賣土地時的價格估算,判賠金額下修為4970萬元。

    高院更六審認為,大安地政所未盡審查之責,僅憑文件就讓土地錯誤登記,導致所有權移轉給善意第三人,確實有疏失,必須承擔起賠償責任,將賠償數字微幅調高為5217萬元9535元。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王諸齊子女等遺族,實在無法認同該金額,主張確定判決(高院更六審判決)違憲,向憲法法庭聲請裁判憲法審查。

    遺族認為,更六審確定判決對於土地價格認定,只使用戴德梁行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不動產估價報告書的結論為依據,無視這批土地因為被國家機關設置成道路用地,才會導致市價與一般土地有異。他們認為,依據「司法院釋字第400號解釋意旨」,縱使國家基於公益目的,也不能罔顧人民受《憲法》保障的財產權,要求人民犧牲個人財產以完成公益事業,該判決已然違憲。

    憲法法庭第二審查庭認為,聲請人主要是在爭執,確定判決用「估價報告」作為認為土地價值的基準,而不是他們主張的「台北市政府徵收補償費」,才會導致土地價值遠低於公告現值。他們的主張是爭執法院認事用法的見解,和聲請裁判憲法審查的法庭要件不合,因此一致決裁定不受理。

    本案由憲法法庭第二審查庭做成,合議庭成員為審判長呂太郎、大法官蔡宗珍及朱富美。
    侯柏青 收藏文章

    本網站使用Cookie以便為您提供更優質的使用體驗,若您點擊下方“同意”或繼續瀏覽本網站,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政策,欲瞭解更多資訊請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