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秀林鄉長王玫瑰。翻攝王玫瑰臉書
檢廉查出,國民黨花蓮縣秀林鄉長王玫瑰涉嫌在去年下旬競選連任期間,涉嫌向得標秀林鄉公所多起工程採購案的包姓業者收受上百萬元賄賂,由包姓業者「賠本」提供王玫瑰競選用的物品等,花蓮地檢署昨指揮廉政署兵分5路展開搜索並約談9人說明,訊後依貪汙罪漏夜向法院聲押王玫瑰、包姓業者獲准。
檢方指出,檢廉經過多日蒐證後,為進一步查悉相關事證,才在昨(11日)早上執行搜索及通知9人到案說明,並扣押相關證據。至於王玫瑰具體的涉案情節仍待專案小組深入調查釐清,檢方近日將提訊說明。
檢廉蒐證發現,得標秀林鄉公所多宗公共工程採購案的廠商負責人包姓業者,在去年王玫瑰競選連任期間,疑用超低價「賠本」提供王玫瑰競選時期所需要的勞務、設備和物品等,檢廉懷疑,王玫瑰從中獲取的不法利益恐達上百萬元,涉犯《貪污治罪條例》收受賄賂罪嫌。
專案檢察官複訊後,認為王玫瑰涉犯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3款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包姓業者涉犯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第11條第2項對公務員不違背職務行賄罪嫌,2人犯罪嫌疑均屬重大,且有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漏夜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