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彰縣議員郭國賓(左)被司法黃牛詐騙提告求償。圖為2015年時他與王金平合影。取自郭國賓臉書
無黨籍前彰化縣議員郭國賓2014年選舉期間涉賄選,2015年遭法院一審判決當選無效,男子洪金毅向他宣稱有辦法能疏通法官、買通中選會,妻子何依珊、兒子洪聖詠也在旁幫腔,想保住議員職務的郭國賓於是陸續交付1395萬給洪男一家,但最後仍敗訴,才知被司法黃牛詐騙,憤而提告欲討回全額。然而,洪男在審理期間身亡,台中地方法院判決其妻兒應全數賠償,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郭國賓提起損害賠償之訴,郭國賓提起損害賠償之訴,他主張自己於2014年11月當選彰化縣議會第18屆議員(第2選舉區),但因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賄選),被彰化檢察署提起刑事與民事當選無效之訴,刑事部分,彰化地方法院判決他無罪,但樁腳有罪,民事的當選無效部分,彰化地院於2015年9月判決當選無效,他即將失去議員資格,此時洪金毅與妻子何依珊、兒子洪聖詠伺機訛詐他。
2015年10月,洪金毅自薦宣稱可以包辦民刑案件,因為他與高等法院台中分院的陳姓庭長「宛如兄弟」,他能透過這位庭長疏通審案的法官,但是需要錢,郭國賓信以為真,於是支付90萬元給洪請他幫忙。洪妻何依珊、兒子洪聖詠又說透過上述庭長與承辦法官溝通,「不用出庭就可以打贏官司」、「法官拿430萬元就會改判當選有效」,郭國彬又再付錢。
之後郭國賓卻收到台中高分院判決駁回的結果,洪男再騙說除了審判長退回金錢外、其他都有收錢,下一步要行賄中選會官員,他與中選會委員交情也深厚,郭國賓再拿340萬給洪運作。2015年11月間,洪男又要郭國賓拿出470萬行賄法官,或以中選會官員要來台中休假,要準備市價12萬元烏魚子40斤、市價14萬元之魚翅40盒、市價17萬5000元的紅茶茶葉35斤、市價5萬元的紅茶5斤等高檔禮物等理由繼續對他行騙。
2016年1月台中高分院二審駁回上訴,2月彰化縣選委會、行政院中選會行文停止郭國賓議員職務並追繳競選費用補貼,郭國賓才開始起疑,質問洪男父子怎麼一直沒處理好,兩人宣稱「台北那邊講好了沒問題」,兩人宣稱「台北那邊講好了沒問題」,2016年2月農曆年假期間中選會主委與委員來台中休假,要叫幾個小姐陪他們,郭國賓於是支付20萬餘元,但其實沒有任何委員要來,這筆錢被洪男兒子洪聖詠拿去一次叫2個小姐玩樂。
郭國賓最後發現受騙,主張受騙現金1330萬元、烏魚子40斤、魚翅40盒及紅茶40斤等財物,向洪男提告,但洪男在調查期間因故死亡,郭轉而向洪妻和兒子追討1395萬1000元。
洪聖詠答辯表示,他與父親洪金毅沒有拿到這麼多錢,何依珊則辯稱並未參與詐欺。台中地院審理後,就相關證人的證詞,與商談對話、轉帳資料等,確認洪男曾以各種包裝說詞導致郭國賓陷入錯誤,郭國賓請求賠償應屬有據,刑事部分依詐欺取財罪,判處洪聖詠7年6月、何依珊2年徒刑,兩人辯詞不足採信,應如數賠償1395萬1000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