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阿莫。翻攝臉書
網紅谷阿莫前年拍片「被黑道玩弄的故事」,影射石姓男子(化名石敢當)夥同黑道搶奪呂姓男子的健身房經營權,並打傷呂,石男向谷阿莫、呂男求償200萬元及移除影片等;但一、二審認定,影片未脫離主要事實,部分內容則屬主觀評論,判石男敗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谷阿莫確定免賠、免下架影片。
石男主張,他出30萬元和呂男、洪男和其他合夥人一起合資建身房,呂男則擔任登記負責人及行政財務事務,但呂男從未開會報告營運狀況,呂男也和洪男有50萬元的投資糾紛。於是眾合夥人2015年8月邀呂男談判,洪男一時失慮打了呂男,眾人最後談定由石男保管健身房存摺、印鑑等。
他認為,全案是呂男涉及帳目不清的經營糾紛,2021年谷阿莫(本名仲惟鼎)拍片訪問呂男講這個故事時,卻本末倒置、隱匿事實,編故事指控他只有出資10萬元,把他講成眼紅呂男生活變優渥,找黑道來強佔公司,片中還指稱,「他(影射洪男)一見大軍(指呂男)出來,就上前像摟女朋友一樣,強行把大軍摟回店裡,押在椅子上,再掏出褲襠裡的手槍,是真的手槍,還有讓渡書和五張本票,要大軍簽一簽…。」影射他們用拘禁、毆打、交帳戶及逼簽本票方式奪走經營權。
谷阿莫等人雖主張影片沒用當事人的名字,認為應該免責,但高院認為,內容提及健身房名稱及秀出不起訴處分書等訴訟文件,已經可以特定對象,應負侵權之責。
但高院根據影片內容及相關人在法院的訴訟紀錄,認為石男主張出資30萬,雖然和呂男主張的10萬不同,但中間有投資時間點的判斷問題,認定呂男沒有刻意扭曲出資額。此外,影片提到呂男遭毆打、逼簽讓渡書部分,涉案的洪男確實經過法院判決有罪,更佐證影片內容沒瞎掰。
至於影片提到,「所以宋哥和石敢當並不知道答案,他們只是非常羨慕和忌妒,大軍現在能過上如此優渥的生活,以前店沒賺錢時,他們都沒有意識到,份到用時方恨少,直到健身房賺錢了,他們才明白股份少,真的分不到什麼錢。」高院認為屬於主觀意見表達,沒有侵權問題。
高院認為,谷阿莫和呂男拍的影片,主軸並沒有脫離事實,或是有證據讓他們主觀上認為是真的事實,部分則為意見評論,且大部分情節是在指涉洪男,因此判谷阿莫等人免賠、免移除影片,也不須拍影片回復名譽。最高法院認為判決無違誤,駁回上訴,谷阿莫等人勝訴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