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台北市議員童仲彥。翻攝童仲彥臉書。
金色力量黨主席、有「台灣阿童」封號的前台北市議員童仲彥,12年前涉嫌以人頭詐領助理費5萬多元,去年2月被依《貪污治罪條例》判處3年10月確定,旋於3月25日入監服刑。據了解,他在今年8月聲請假釋獲准,高院裁准假釋付保護管束後,他今天已正式從八德外役監出獄,結束逾1年半的牢獄生活。
調查指出,2011年11月到隔年2月間,時任台北市議員的童仲彥,利用蔡姓男子當人頭向台北市議會詐領12萬餘元助理補助費,遭台北地檢署依貪污罪起訴。
台北地院審理時,童仲彥不認貪污,強調蔡男自願捐助薪水,所有的錢都用於服務處公務支出,但法院不採信其供詞,重判7年6月、褫奪公權4年;他另涉《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被判刑5個月、得易科罰金15萬元。
童仲彥事後僅就貪污罪部分上訴高院,高院審理後認定,蔡男確實是人頭,但考量童仲彥曾另以月薪18000元聘用女助理4個月,扣除7萬2000元後薪資後,認定他實際詐領金額為5萬1842元。不過,他未達到《貪污治罪條例》的5萬元減刑門檻,但合議庭卻引用《刑法》59條「情堪憫恕」條款予以減刑,改判他3年10月、褫奪公權2年。最高法院去年2月16日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檢方去年3月25日將他發監宜蘭監獄,後移監到八德外役監,童仲彥日前聲請假釋獲准後,高院已經裁准假釋期間保護管束,據知他已順利於今日出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