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童最重死刑」修法爭議 林俊憲:因為這點所以沒同意286條
2025-07-18 21:30
喧騰一時的「剴剴案」引發社會對兒虐的關注,立法院今天(7/18)三讀《刑法》第272條之1及第286條條文修正,對於未滿7歲之人,以凌虐方式犯「殺人罪」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對於未滿7歲之人,以凌虐因而「致人於死」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中針對7歲以下過失也處死刑的286條修法,藍綠白沒有共識,網路上出現質疑民進黨的聲浪。對此,綠委林俊憲表示,《刑法》286條修正後,在某些情況下會造成「過失」比「故意」刑度還高的詭異狀況,引此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