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6-20 16:41
桃園吳姓男子為就近照顧3歲繼子,將人帶到工作的超商,不料卻發現男童大便在褲子上,去年6月間多次以拳腳及「愛的小手」痛打孩子,還抓著男童頭髮推撞洗手台與地面,導致孩子重傷昏迷,送醫後撿回一命。桃園地院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及殺人未遂罪,判吳男應執行有期徒刑7年10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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