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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中新光三越氣爆釀慘劇 勞動部:百貨自聘員工停工須給工資

    2025-02-13 18:07 / 作者 徐筱嵐
    台中新光三越氣爆空拍影片。讀者提供
    台中新光三越百貨今(2/13)日發生嚴重氣爆,疑似12樓的改裝櫃位的美食街裝潢拆除所致。由於本次事件涉及的勞工類型較多,勞動部提出兩大說明,一是若為新光三越自行僱用的員工,依照《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在停工期間,工資照給勞工,並不得要求請假,有加班情事須給加班費;二是雇主非新光三越的員工,雇主應將員工安置其他適當工作,且務必遵守勞基法規定,一旦衍生勞資爭議,可向勞動部或市府進行申訴

    針對台中新光三越氣爆事件,勞動部表示,由於新光三越的作業員工類型較多,提醒新光三越和雇主分為兩個部份來處置,首先,若為新光三越自行僱用的員工,勞動部已派勞動檢查員進行瞭解,如確定要求停工,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6條規定,勞工因而停工的期間,工資照給,不得要求勞工請假;倘若新光三越要求勞工進行善後,應該依約給付工資,如有加班情事,並應依法給付加班費,須注意給予適當休息

    其次,若為工作地點在新光三越,但雇主非新光三越的員工,如專櫃人員、美食街、清潔、保全等員工,因受到停業影響而無法在原地點繼續工作,雇主應將員工安置至其他適當工作,並應遵守《勞動基準法》有關調動工作的原則

    包括調動後的工作要是該勞工所能勝任、不能對勞動條件有不利變更,且雇主不能擅自扣薪、地點過遠應提供必要協助等,也不得要求勞工自己請假。

    勞動部強調,如果雇主有處理不當衍生勞資爭議,勞工除了向勞動部1955專線申訴,同時,可就近向台中市政府勞工局申訴,將會盡速協處。

    另外,因工作受傷的職災勞工,勞動部已在全國布建17家職業傷病診治專責醫院及38家職災職能復健專責醫院,也在全國22個縣市聘僱70名職災專業服務人員,全力協助職災勞工受傷後,就近接受職業傷病診治及職能復健服務,經專業及個案化的服務重返職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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