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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報獲「消費者權益報導獎」佳作!《維修權》專題為電子垃圾成災找解方

    2025-11-18 15:58 / 作者 綜合中心
    太報《維修權》專題今(11/18)榮獲消費者權益報導獎平面及網路文字類專題報導獎「佳作」。洪敏隆攝
    行政院消保處舉辦「114年度消費者權益報導獎」今(11/18)在張榮發基金會舉行頒獎典禮,太報專題「壞了就買新的?電子垃圾成災 『維修權』修商品還要修觀念」榮獲平面及網路文字類專題報導獎「佳作」,由專題作者洪敏隆出席頒獎典禮領獎。

    現今電子產品的壽命愈來愈短,絕大多數廢棄後都未再利用,當過度生產、消費到電子垃圾滿坑滿谷,「拿回維修權」已成為國際間推動淨零的重要方向。洪敏隆指出,維修權是消費者擁有自行維修產品,或選擇非原廠第三方維修的權利,這項權益與傳統的保固權益相輔相成,但是有些製造商刻意縮短產品壽命,並限制維修資訊及維修材料,讓消費者失去自主選擇權,也衍生電子垃圾氾濫成災的問題。

    因此,透過本次專題報導,期讓民眾了解什麼是「維修權」,以及賦予消費者維修的權利,並透過報導民間發起的維修團體,讓更多人認識「維修運動」,不只傳達產品壞了只要修復就能使用的觀念,也傳遞挑選產品該注意的事項及使用應注意的環節,確保自身消費者權益。

    洪敏隆談到,目前環境部關注歐盟的「維修權」的立法進程,研議是否能夠比照「節能標章」,要求電子商品的維修度、耐用度,同時也找在推動維修有成的民間團體,到台灣各地推廣落實民眾維修的觀念,建立民間維修管道及相關人才培育,讓維修在台灣是件「普遍」、「理所當然」的事,也藉此影響生產者,設計易維修及相對品質較高的產品,同時促進維修產業發展,推動更永續的商業模式。

    太報專題「壞了就買新的?電子垃圾成災 『維修權』修商品還要修觀念」獲114年度消費者權益報導獎佳作。


    為提高社會各界對消費者權益之重視,行政院消保處持續支持「114年度消費者權益報導獎」活動,今年由財團法人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擔任主辦單位,並邀請相關領域專家學者,組成具第三方公正單位性質之評選委員會進行本次選拔,期藉由本活動鼓勵長期關注消費者權益保護議題之媒體從業人員、學生與社會大眾,同時提升消費者權益新聞報導與節目的品質,進而促進民眾正確消費意識與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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