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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買阿妹演唱會紀念品報公帳 屏東鄉長貪5萬8遭彈劾

    2025-04-08 18:30 / 作者 陳康宜
    屏東縣長治鄉鄉長古佳川。翻攝古佳川臉書
    屏東縣長治鄉前鄉長古佳川在任期間,將買張惠妹演唱會紀念品、為父親慶生聚餐等費用,以公帳5萬8350元報銷,一審遭判8年。監察院今(4/8)再通過其彈劾案,全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監院表示,古佳川任職期間,藉由審核請購核銷、撥款業務的權限,指示張姓課員以填寫免用統一發票空白收據方式不實核銷,項目包括委任律師費4萬元、購買歌手演唱會紀念品5600元及家人生日聚會1萬2750元等,總計5萬8350元。

    監院指出,古佳川涉及公務員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及行使偽造私文書、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之犯意,刑事已有判決在案,「實有愧於選民所為之付託」。

    監院說,古佳川除涉犯共同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及共同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外,並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條、第6條及第7條等相關規定,違失事證明確,情節重大。且其身為民選之地方首長,竟為圖一己之私利而為此違失行為,不僅害及個人之形象,並已損害政府之信譽,有應受懲戒之必要。

    監委蔡崇義、趙永清、郭文東提案彈劾古佳川,4月1日獲12位審查委員全數通過,全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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