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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媒體議價公聽會 數發部挺「新聞有價」要助媒體與數位平台溝通

    2025-06-12 11:14 / 作者 政治中心
    傳播學界與新聞業界連署聲明「拒絕平台剝削 搶救新聞產業」。翻攝自平台借過YT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天舉行「我國媒體議價制度立法」公聽會,數發部、NCC、文化部皆支持「新聞有價」。數發部強調,將扮演溝通平台角色,促進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間的對話與合作。

    台北市媒體服務代理商協會統計,2012至2023年,台灣數位廣告從116億元暴增到610億元,傳統媒體廣告則從425億元重挫到210億元;媒體被平台挪用內容、傳統廣告收入驟降,被迫縮減新聞預算,導致記者薪資降低、工作負荷加重、報導品質惡化。傳播學界與新聞業界發起「拒絕平台剝削 搶救新聞產業」連署聲明,要求政府立即跟進各國行動,連署以「立法強制議價」與「設立新聞基金」雙軌齊下搶救台灣新聞業。

    為解決跨國數位平台與新聞界之爭,跨黨派立委提出6個版本的「媒體議價法」草案,5月1日審議草案時,數發部長黃彥男詢答稱「媒體議價法」可能會影響台美關稅談判,也擔心草率立法反而對媒體造成傷害。

    但今日公聽會,數發部提出書面報告支持「新聞有價」,強調將扮演溝通平台角色,促進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間的對話與合作,並持續鼓勵並支持新聞產業探索多元發展路徑,包括運用新興科技、促進數位轉型及發展訂閱制等新型商業模式,例如Google協助新聞業發展訂閱制的「北極星計畫」。數發部將廣納建言,提請行政院和跨部會共同研議相關措施,持續與NCC及文化部共同合作,廣納相關利害關係人意見,以凝聚國人之共識,增進多元媒體環境,推動數位平台、新聞產業共榮。

    NCC表示,依據電視新聞媒體業者反映,主要面臨與數位平台合作不透明、地位不對等的問題。業者認為,即便在目前數位平台的遊戲規則中獲得部分廣告分潤,但因缺乏分潤計算依據等資訊的揭露或告知,也無法有效反映意見,新聞業者在此關係處於不利地位。NCC將配合行政院跨部會小組分工,參與政策研議討論,並持續蒐集、反映產業界訴求,於相關方案中納入數位平台與新聞媒體雙方透明、公平之合作機制,共同建構健全之新聞媒體生態。

    文化部表示,支持新聞有價,不論採行何種措施,相關機制的設計應充分諮詢利害關係人的意見,並確保新聞媒體之獨立性、不受不當干預。文化部將配合政府整體政策,立法模式並尊重業者建議,持續協助本國平面媒體與大型數位平台續行對談,並將與各相關部會共同合作,建構合理的數位平台與新聞媒體議價機制。

    公平會指出,目前各版本草案目的在於解決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間議價地位不對等之問題,以健全新聞媒體產業永續發展,並保障新聞工作者權益,且各版本草案均更進一步考量將新聞媒體集體或共同委託他人與數位平台經營者進行議價協商,豁免公平交易法聯合行為規定之適用,此一部分,本會尊重大院之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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